最大老鼠倉案 檢法數度過招
圖:「馬樂案」被認為是內地公募基金史上最大的老鼠倉。圖為馬樂在投資論壇上發言\網絡圖片
【大公報訊】據新快報報道:近日最高檢認為本案終審裁定法律適用錯誤,對博時基金經理馬樂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案提出抗訴。馬樂涉嫌利用非公開信息進行股票交易,非法獲利1883萬元,今年初被深圳市中院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並處罰金1884萬元。該案被稱作內地最大老鼠倉案。
非法獲利1883萬
深圳市中院經審理查明,2011年3月9日至2013年5月30日期間,馬樂擔任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的博時精選股票證券投資基金經理,全權負責投資基金投資股票市場,掌握了博時精選股票證券投資基金交易的標的股票、交易時點和交易數量等內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開信息。
馬樂在任職期間利用其掌控的上述內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開信息,從事與該信息相關的證券交易活動,操作自己控制的三個股票帳戶,先於、同期或稍晚於其管理的「博時精選」基金帳戶買入相同股票76隻,累計成交金額10.5億餘元,從中非法獲利1883萬元。2013年7月,馬樂主動投案自首。
賺大錢住出租屋
此前庭審時,馬樂對所有指控罪行均供認不諱,其承認自己投入的本金是300多萬元,而根據庭上出示的證據,最後司法機關凍結的帳號裡資金3800多萬元。其表示對賺來的利潤從不敢胡亂揮霍,全家一直住出租屋,沒有買房,也沒有買豪車和各種奢侈品。案發後,馬樂家屬已為其全額退還違法所得。
該案於今年3月在深圳市中院一審宣判,該院以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罪判處馬樂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並處罰金1884萬元,同時對其違法所得1883萬餘元予以追繳。
其後,深圳市檢察院認為一審判決法律適用錯誤,量刑明顯不當,提出抗訴。廣東省檢察院支持抗訴。今年10月,廣東高院終審裁定駁回抗訴,維持原判。廣東省檢察院11月提請最高檢抗訴。近日,最高檢檢委會研究該案,認為本案終審裁定法律適用錯誤,導致量刑明顯不當,決定按審判監督程序向最高法院提出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