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仿港招公務員 增解聘權

  【大公報記者石華深圳七日電】2010年深圳仿效「香港政府僱員模式」推出的聘任制公務員改革在深圳市行政機關的全面鋪開,此舉意在將公務員的「鐵飯碗」變成「瓷飯碗」。而就在今年5月,有媒體質疑稱,這一改革在此後4年無一人被解聘。針對這一爭議。6日,深圳公布了《深圳市新招聘公務員試用期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強化新招聘公務員的退出機制,適當增加應當取消聘任的剛性情形,並賦予政府用人部門一定的自主「解聘」權。

  深圳作為首個公務員聘任制改革試點城市,其改革措施因參照香港合約制公務員做法,被外界解讀為打破公務員「鐵飯碗」的一項破冰改革。但至2013年,新進的3200餘名聘任制公務員卻無一人被「辭退」,惹來質疑不斷。

  對此,深圳一名熟知政情的觀察人士指出,深圳的聘任制公務員與委任制公務員的差別在用人方式上,聘任制屬於合同管理,其退出機制更靈活,但4年「零解聘」讓外界質疑這項改革失去了原有的改革意義。

  面對外界的輿論壓力,深圳有關部門對新聘的公務員將進一步「加壓」。《辦法》規定,除招聘職位另有約定外,用人機關與新招聘公務員應當訂立固定期限的聘任合同,聘期為3年,包括試用期。《辦法》對拒絕參加初任培訓和專業業務培訓,或者在初任培訓和專門業務培訓中成績不合格的新進公務員,將面臨取消聘任。《辦法》也賦予了用人機關相關的權限,使他們可以制定細化而明確的試用期滿考核反向指標,作為確定新招聘公務員試用期滿考核結果的依據。

  新聘公務員將進一步「加壓」

  有專家稱,「深圳出台的新版辦法還是缺乏量化的概念,比如『德』怎麼定義?誰來評?如何評?」專家還表示,破解「只進不出」的怪圈,引入淘汰制是題中應有之義。否則,改革對整個公務員系統就不會產生實質性改變。

  目前,全國已有十幾個省市推廣試點聘任制公務員。記者查詢數據了解到,2006年到2011年,全國僅辭退了4000多公務員,相較於近700萬公務員這一龐大基數,淘汰率確實不高。

  目前,香港根據公務員職位不同職類、職系的特點,實施不同的管理。

  一般職系由公務員事務局招聘和管理,各部門使用,每2-3年由公務員事務局在整個公務員體系內交流崗位;部門職系由各部門招聘和管理,不可以流動。專家表示,由於不同的政治制度和不同的發展階段,在學習並借鑒香港公務員制度時,深圳不能照抄照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