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取消全部限購政策
圖:天津六部門聯合發布取消限購房
天津市房地產信息綜合網站昨公告,天津對房地產宏觀調控政策進行調整,這是首次官方明確取消全部限購政策,同時落實貸款購買首套普通自住房的家庭,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為30%,貸款利率下限為貸款基準利率的0.7倍。
境外公司及個人限購取消
公告指出,按照國家對房地產市場進行分類調控的要求,結合天津市實際情況,市國土房管局、市建委、市規劃局、市財政局、市金融局、市公積金中心六個部門聯合發文,進一步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主要內容包括:支持居民合理住房需求,天津市和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在全市範圍內購買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及辦理房地產權屬轉移登記手續時,房地產開發企業(或中介機構)、房地產登記機構不再對其家庭擁有住房情況進行查詢;取消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在辦理購房和房地產權屬轉移登記手續時需提交繳納社會保險證明、個人所得稅納稅證明的限制性規定。
同時,取消對境外機構、境外個人和港澳台地區居民、華僑在我市購房的有關限制性規定;支持居民合理住房貸款需求。對於貸款購買首套普通自住房的家庭,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為30%,貸款利率下限為貸款基準利率的0.7倍,具體由銀行業金融機構根據風險情況自主確定。對擁有1套住房並已結清相應購房貸款的家庭,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貸款購買普通商品住房,銀行業金融機構執行首套房貸款政策。對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並已結清相應購房貸款的家庭,又申請貸款購買住房,銀行業金融機構應根據借款人償付能力、信用狀況等因素審慎把握並具體確定首付款比例和貸款利率水平。
商品房取消「9070」限制
另方面,對個人購買普通住房(住宅小區建築容積率在1.0以上,單套建築面積在144平方米及以下),且該住房屬於家庭唯一住房的,按照成交價格的1.5%徵收契稅;對個人購買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該住房屬於家庭唯一住房的,按照成交價格的1%徵收契稅。自2014年10月30日起執行。
對於地產商方面,當局取消對商品住房戶型設計「90平方米以下戶型佔70%以上」的限制性規定,進一步優化住宅、商業房屋的配比,鼓勵開發企業根據區域城市功能定位和市場需求設計適銷對路的產品。對於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中已經明確住宅套型比例要求的,仍執行原合同約定條款。同時,當局將通過政策扶植,採購空置的中、小戶型商品住房,作為保障性住房、拆遷安置、棚戶區改造、示範小城鎮安置住房的需求補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