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宗校本評核涉抄襲

  【大公報訊】記者劉家莉報道:去年爆出23名現代書院於文憑試中文科校本評核集體抄襲後,考評局隨即推出處理抄襲新指引。但今年再揭發7宗校本評核,以及1宗音樂科的作品集抄襲個案,涉案考生被處以課業零分及降低該科成績一個等級的懲罰。

  目前文憑試於12個科目推行校本評核,包括中、英文及通識科三個必修科,考生須以閱讀活動、日常課業、口頭匯報或其他語文活動等,表現學習成果,考評局強調必須是原創性及學術誠信。

  考評局總經理(評核發展)溫德榮昨指出,今年沒有集體抄襲個案,但仍有7宗校本評核抄襲個案,涉及7名考生,他們分別來自6間中學,包括通識科3人、中文科2人、歷史和資訊及通訊科技各1人,他們大部分上網抄襲或其他來源,但沒有引述出處,結果被所讀學校老師揭發。

  另一宗抄襲個案不涉及校本評核,涉事考生需提交音樂科的創作作品,但被考評局的閱卷員發現。溫德榮指出,閱卷員評改時揭發個案,考評局傳召該名考生解釋時,他亦承認抄襲。根據考評局資料,音樂科的必考部分卷三是「創作」,考生須呈交作品集供校外評核,佔全卷比重20%。考生要提交兩首或以上音樂作品,以及一首音樂改編作品,考評局已註明「考生呈交的作品集須附一份由本人及音樂教師或校長簽署的聲明書,證明有關作品確為該考生原創。任何引用的資料均須註明出處。」

  今年文憑試亦有1宗作弊個案,監考員發現考生在考試時身上帶有筆記,該名考生該科成績被取消。另外,有72名考生違反手提電話規則被扣分或降級,4名考生在試場內拍攝或電腦條碼帶上載至互聯網而被罰該科降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