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齊.巫兒(上)\陳煒舜

  上古中國判斷族屬有兩個標準,一為血緣,一為文化。如姬姓的晉獻公娶了狄女狐姬而生重耳,仍被視為同姓婚姻。又如杞國為夏王後裔,卻因用夷禮而遭貶為夷。同理,姜姓與羌人有血緣共祖,只是姜姓與姬周聯姻而華化,羌人卻因保持固有文化而被當成蠻夷。聞一多曾詳論仙人概念產生於西羌,為姜齊帶往東方。而從姜齊公族的同姓婚戀,也可窺知其「蠻夷」色彩的孑遺。魯桓公夫人文姜出嫁前便與兄長齊襄公私通,隨夫訪齊時又與兄長舊情復熾,遭到丈夫責問。齊襄公竟派力士拉殺魯桓公。齊襄公去世,其弟齊桓公即位,是為五霸之首。據荀子所言,齊桓公「姑姊妹之不嫁者七人,閨門之內,般樂奢汏」。然而,因為桓公的功業,無論當時、後世皆未受深責。至於文姜,《詩經》的〈敝笱〉、〈南山〉等篇顯示當世齊國民間便已對她大為不滿,這似乎由於襄公內無善政、外有紛爭又不得善終之故。

  齊人雖對襄、桓厚此薄彼,但有一道襄公所定的習俗卻沿用不替,那就是全國民家的長女要在家中擔任主祭,稱作「巫兒」,不得婚嫁。有人解釋這是襄公掩飾醜行的遮羞布,卻解釋不了為什麼後來桓公並未廢除此俗,民間也樂而受之,其他諸侯亦不以此為藉口來聲討齊國。實際上,父權制下的同姓血親婚戀(亂倫的一種)在野蠻時代並非罕見,文明初期也不時可聞。如楊榮國、張光直等教授指出,武丁配偶婦好,那好字應讀「子」音;部首從女乃古姓通例,而聲符「子」卻本是商王族之姓。直到周人征商,方才確認了族外婚的定制。

  (宗教神話隨筆之八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