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來港人士政策的迷思
圖:自回歸以來有八十三萬名新移民來港定居,當中九成八都是港人配偶和子女
□自回歸以來有八十三萬名新移民來港定居,當中九成八都是港人配偶和子女,根據民政事務總署及入境事務處製作的內地新來港定居人士統計數字,在二○一五年第一至三季,共有二萬九千零七十六名單程通行證持有人抵港,當中為十五歲及以上單程通行證持有人為女性的數目為一萬六千五百八十一人,佔了總數五成七,而十四歲及以下的單程通行證持有人為五千三百八十八人,佔了總數百分之十八點五。上述新來港婦女及學童共佔二○一五年頭三季新來港人總數百分之七十五點五,筆者試從就學、就業兩大方面探討他們在港所面對的困難和政府針對提供的服務配套。
兒童是社會未來棟樑,相對於本地兒童及青少年,新來港兒童及青少年在就學方面面對不少困難,包括難覓學校、嚴重留級及超齡、學習上(語言和文字)有困難,以及社會及心理上的適應困難影響學習。教育局為了支援他們,現時提供了全日制「啟動課程」及新來港學童適應課程等服務,減輕他們在學習上所面對困難,但對於家長方面的相關支援卻嚴重不足,如家長往往需要尋找所住區內之綜合家庭服務中心之社工協助轉介至教育局相關部門作學位分配,筆者建議在每名新來港人士獲批來港時,政府可經入境處提供有關就學資訊予他們,在他們需要為子女尋找學位時參加由教育局舉辦的升學講座,了解香港主流學校與特殊學校分別,再在選校時尋找適合其子女就讀的學校,這樣會更為有效,同時也方便他們在有需要時能即時聯絡有關部門尋求協助。
新來港婦女來港時面對的問題主要為兩大類,即是選擇就業還是照顧子女的兩難局面,他們大多希望能即時投入就業市場,透過工作收入幫補家庭開支,但同時他們需要自行肩負起照顧子女責任,故此部分婦女決定以照顧子女為主,也令新來港家庭總收入相對本地家庭總收入較低。即使有部分婦女為應付家庭龐大開支,被迫外出工作,他們亦可能會誤墮法網之中,因為現行法例規定如家長把十六歲以下兒童獨留在家,即可能構成刑事罪。雖然現時社會福利署在全港十八區設有幼兒中心和社區保姆託管服務,但前者往往出現僧多粥少情況,服務並不能滿足區內需求,而後者的服務只提供予家庭內有零至六歲的兒童才可申請,對於有七至十六歲兒童的家庭卻未能使用有關服務,可見相關社會福利服務未能跟上本港法例。
增加新來港婦女社區支援
就新來港婦女的就職問題,筆者建議政府可參照社區組織協會於二○○九年所發表的「新移民婦女就業情況及困難調查報告」,加強提供資源為新來港人士設立特別服務,如提供「職前或在職輔導服務」,幫助新來港人士認識自己特長,按他們就業意向選擇自己未來前途;同時應提供「家庭輔導服務」幫助他們減低家庭崗位與就業角色矛盾與衝突。
在託管子女方面,筆者建議應在全港十八區內揀選合適中、小學內設立託兒服務,同時有關服務的照顧年齡應擴展至零至十六歲層面,同時也應適當地增加低收入家庭費用資助或豁免名額;從而讓新來港婦女能安心外出工作。此外,託兒服務在開放時間上也可更彈性地以配合婦女們工作時間及需要作出調整,如設立二十四小時具彈性的包接送託兒服務,讓輪更夜晚上班婦女能安心上班,使他們能自力更生,對社會作出更大貢獻。
此外,政府亦可參考外國做法,為全職在家照顧小孩的婦女提供津貼,或可以為聘請在家保姆照顧孩子的家庭提供津貼,支援婦女就業。如美國政府於二○一三年八月撥出一百億美元(約七百七十六億港元)資助低收入家庭享用託兒服務,約每六名合資格兒童有一人受惠。
面對新來港人士的需要問題,以往歷任的政府班子卻無做好相關資源規劃,沒有認真研究新來港人士年齡和資歷分布,亦無想方法去應對勞動人口錯配,和為新來港人士增加教育、醫療等社會配套等等,故此,現時有關方面的苦果開始呈現,故此筆者希望現屆政府能正視新來港人士需要,開設新來港人士相關服務,以實踐「悟已往之不諫,知來者之可追」態度和精神。
許道華 新家園協會、九龍西服務處註冊社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