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改護照可判囚14年
圖:「港獨」分子在網上兜售自行製作的「香港共和國護照」封套
【大公報訊】記者陳卓康報道:有鼓吹「港獨」的網民竟自行製作「香港共和國」護照封套或貼紙,企圖遮蓋香港特區護照封面上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字樣及國徽,自欺欺人拒認中國人。入境處表示,任何人沒有合法授權而改動任何旅行證件屬違法行為,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5萬元及監禁14年。而行使經改動護照出入其他國家可能引致不便,甚至觸犯當地法律,勸喻任何人士妥善保管護照,不應以任何形式隨意改動。
「港獨」分子網上兜售
一個名為「本土工作室」的facebook專頁,近日兜售以人手製作的「香港共和國護照套」,吸引不少「本土派」網民注意。有人更借勢推出「香港護照貼紙」,鼓吹其「港獨」同黨以各種方式遮蔽特區護照封面,包括以雨傘、獅子山、港英龍獅等圖案的貼紙,遮蓋特區護照上的國徽,又以「香港」或「香港共和國」字眼的貼紙遮蓋特區護照上「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字眼。
《基本法》第一條明確指出,「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惟「本土工作室」的產品介紹竟妄自指出,「國籍和身份認同是兩回事」,對於印在特區護照上的國名和國徽「毫無歸屬感亦嗤之以鼻」,又宣稱「香港人沒有國籍,只有城籍;或者說我們有一個沒有用的國籍,只有實實在在的城籍。」
改動持有或使用都違法
入境事務處回覆《大公報》查詢,表明任何人沒有合法授權而改動任何旅行證件,或管有或使用改動的旅行證件,可能觸犯《入境條例》(香港法例第115章),違例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5萬元及監禁14年,協助及教唆同罪。入境處指出,任何人士行使經改動的護照出入其他國家,不但可能對護照持有人在外國出入境時引致不便,影響其於當地順利出入境,亦有可能觸犯當地法律。入境處強調,任何人士應妥善保管其護照,不應以任何形式隨意改動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