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院或正名「香港教育大學」


  圖:教育學院有望明年正名,正式成為本港第八所政府資助大學  資料圖片

  【大公報訊】記者劉家莉報道:香港教育學院上周五獲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通過第二度的「正名」大學申請,教育局昨稱,收到教資會就教院申請大學名銜的檢討報告。若稍後獲行政會議拍板,有望明年改名,正式成為本港第八所政府資助大學。

  教資會遞正名報告

  教育局昨表示,收到教資會就教院申請獲授大學名銜的檢討報告。該報告指出,「自上次於2009年檢討至今,教院已取得理想進展,因此提出多項建議,包括在現階段向教院授予大學名銜。」教育局會仔細研究報告的內容和建議,政府在參考教資會的建議後,會根據授予大學名銜的既定準則和公眾利益,考慮教院的申請,稍後會提交文件供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考慮並作出決定。如確認教院需更改名稱,《香港教育學院條例》(第444章)的相關條文需要作出相應修訂。

  有關報告認為,應由教院校董會、職員和學生決定教院日後的合適名稱,但該名稱應清楚顯示教育乃教院的核心使命,故此應包含「教育」一詞。教院早前就「正名」後的大學名稱向各持份者諮詢,並推出網上投票,備選中文名分別是「香港教育大學」及「香港師範大學」,英文名則為「Education University」及「Normal University」。教院專任講師莊耀洸昨天在報章撰文,傾向選擇「教育大學」。

  教院發言人表示,未來的大學之名及校訓,將展示日後的發展路向,以及對教育的願景和傳承。為廣納意見,教院的「大學正名工作小組」透過多種渠道收集意見,包括早前已透過多個聚焦小組、舉辦論壇,並透過電郵收集意見。現階段再以網上意見調查,進一步收集意見。工作小組會將有關意見整理成報告,交給校董會一併作出參考。

  教院2004年獲得師資教育課程的自我評審資格,校方2007年提請「正名」大學,但2009年教資會結論是不宜設立單一學科的教育大學,否決申請,建議教院最少增設三個學科及提升科研發展。2014年7月,教院再向政府提交授予大學名銜的申請。其後,教育局局長按照既定程序,要求教資會考慮該項申請,並就此事向政府提供其專家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