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六措施打擊電話騙案


  □冒充內地官方機構的電話騙案近期在香港非常猖獗,就連中聯辦亦成為騙徒冒認的部門,嚴重破壞中聯辦聲譽。中聯辦警務聯絡部副處長吳國鎮昨日指出,中聯辦於7月19至21日三日間接獲過萬名市民電話查詢,事態嚴重,中聯辦主任張曉明十分關注。吳國鎮提醒香港市民提高警惕,慎防上當,強調中聯辦及內地公安、檢察機關從未、也不可能致電香港市民要求匯款到指定銀行帳戶,此類均屬詐騙電話。內地公安部計劃六項措施配合香港警方,進一步加大對電信詐騙犯罪、網絡虛假廣告等違法犯罪行為的打擊、防範力度。/大公報記者 陳卓康 實習記者 楊 州

  不法之徒利用「中聯辦」的名義詐騙香港市民,中聯辦警務聯絡部副處長吳國鎮昨日接受電台訪問表示,於七月初收到香港警方通知,有人冒充中聯辦人員行騙,其後更在7月19至21日三日間接獲10,400個市民的電話查詢。他形容,事件嚴重破壞中聯辦聲譽,中聯辦主任張曉明十分關注事態,指示要澄清事件,於是早前透過傳媒向市民發聲明。

  吳國鎮透露,就連他自己都收過懷疑電話騙案的電話,相信騙徒意圖借中央駐港最高機構的名義行騙。他坦言,互聯網發達增加追蹤電話騙案的難度,不法分子「兩頭在外」,即策劃地、組織人員及器材也在境外,有不法分子更以「商務」、「工程」等藉口,誘騙內地人到東南亞國家經商,然後沒收他們護照及聯絡方式,強迫他們打電話行騙。

  勿誤信付款可解決問題

  對於有市民對內地執法程序存在誤解,以為支付「無犯罪保證金」可以解決問題而受騙。吳國鎮指出,按照《國家刑事訴訟法》及《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內地公安、檢察機關執行職務時絕對不會打電話給當事人提出執法訴求;中聯辦從來沒有,亦永不可能隨便致電市民。

  他解釋,對當事人的銀行、財產,進行查詢、凍結、扣押,必須有法律文書,而扣押財產必須有當事人及見證人共同在場簽名確認。若對銀行戶口凍結必須有正規法律文書,銀行核實後才可執行和生效。而處理任何案件,公安必須有「問話筆錄」並簽名確認後,才作為合法的程序及證據。

  吳國鎮表示,廣東省公安正與香港警方聯手合作,打擊跨境犯罪集團,中聯辦日前也為香港警務處刑事及保安處處長羅夢熊安排與北京公安部會見。

  有見事態嚴重,內地公安部亦推出六項措施配合香港警方開展工作,包括下半年組織全國公安機關集中時間、精力開展打擊電信詐騙犯罪、網絡違法犯罪專項行動,包括採取「端窩點、刪平台、封帳號」三管齊下措施;牽頭組成「國務院打擊治理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制度」;研究銀行帳戶緊急止付和快速凍結工作的機制;建立電信詐騙涉案帳戶「黑名單」制度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