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藏區」完全脫離國情
圖:拉薩色拉寺僧人在寺廟院子裡/新華社
【大公報訊】據中新社北京十五日消息:國務院新聞辦公室15日發布《西藏發展道路的歷史選擇》白皮書指出,十四世達賴集團謀求建立的「大藏區」純屬虛構,完全脫離中國國情。
按照十四世達賴集團的假想,「大藏區」在範圍上北至新疆南部和河西走廊,東至甘肅中部和四川中部,南至雲南中部,囊括了西藏自治區和青海省的全部、四川省的二分之一、甘肅省的二分之一、雲南省的四分之一以及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南部,總面積超過中國國土面積的四分之一。
白皮書回顧了唐、元、明、清等歷史時期有關藏族聚居區的行政管理設置,提到清朝雍正四年(1726年),針對西藏地方出現的動亂,中央調整西藏與與周邊川、滇、青等省區的行政區劃,形成了清代管理西藏其他藏族聚居區行政區劃的基本格局,並延續至今。
歷史上毫無根據
白皮書強調,直到1951年和平解放前,西藏地方政府的行政管轄範圍從未超過今天的西藏自治區範圍。「大藏區」在中國行政區劃分歷史上毫無根據。
白皮書還指出,「大藏區」是西方殖民者侵略中國、企圖分裂中國的產物。1913年至1914年「西姆拉會議」上,英國殖民主義者提出「大藏區」的概念並寫入非法的「西姆拉條約」。由於中國各族人民的強烈反對,當時的中國政府代表未簽字並不予承認,「西姆拉會議」以破產而告終,「西姆拉條約」也成為一紙空文。
此外,「大藏區」無視青藏高原各民族共同創造的歷史和文化。白皮書說,中國各民族經過長期的交往,形成了大雜居、小聚居的分布特點。在青藏高原地區特別是毗鄰區域,自古以來就生活?漢、藏、回、門巴、珞巴、羌、蒙古、?僳、納西、普米等十幾個民族,他們是這塊土地上的共同主人。
白皮書認為,十四世達賴集團謀求建立「大藏區」,既有違歷史,也違背現實,完全脫離中國國情,是典型的極端民族主義和種族主義的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