寵物善終美容無規管
【大公報訊】記者張琪報道:港人視寵物如子女的愈來愈多,光顧寵物服務者更是多不勝數,但現時法律存有漏洞,不少爭拗難以平息。消費者委員會表示,去年收到16宗涉及寵物服務的投訴,包括寵物美容、寄養及善終服務。
去年16宗寵物服務投訴
投訴人彭小姐的愛貓離世後,委託寵物善終公司辦理火化儀式。火化當日,她發現貓隻遺體雖掛上其愛貓名字的名牌,卻並非其愛貓,大感驚訝,輾轉一輪後,善終公司職員稱司機運送過程調亂了貓隻的標貼,她的愛貓已於日前火化了,並攜來一袋骨灰指就是其愛貓的骨灰,並向她道歉。
彭小姐非常傷心及氣憤,認為即使退款,也不能補償她錯失與愛貓共度最後時光的機會,於是向消委會投訴。消委會稱,現時未有法律規管寵物善終服務,建議市民參考商戶是否符合現有規定,如地政法等以保障消費者的權益。
消委會接獲的其中一宗投訴,周先生的愛犬在寵物店洗澡後,感到不適,被診斷為椎間盤移位,要接受脊骨手術。他不滿該寵物店的服務,要求退回未用套票的餘款1120元,但店員堅稱沖涼程序無誤,拒絕退錢,只允許他以餘款換購寵物用品。周先生不滿,向消委會投訴,經調解後,該店才退回相關款項。消委會稱,當發現寵物接受服務後出現不適,應即時通知商戶。部分商戶可能會因寵物受傷訂立不同條款,或要求消費者前往指定獸醫診所治療,否則不會負責任何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