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不再穿囚服受審


  圖:2014年某案被告人穿馬甲、囚服受審。這一行為將被禁止      中新社

  【大公報訊】據中新社二十六日報道:《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見》26日公布,上述方案被視為今後一個時期人民法院改革工作的重要綱領性文件。

  改革方案強化人權司法保障機制,禁止讓刑事在押被告人或上訴人穿?識別服、馬甲、囚服等具有監管機構標識的服裝出庭受審;完善律師執業權利保障機制;健全冤假錯案的有效防範,及時糾正機制。

  另外,改革方案提出推動建立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促使偵查、審查起訴活動始終圍繞審判程序進行,強化庭審中心意識,保證庭審在查明事實、認定證據、保護訴權、公正裁判中發揮決定性作用。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李少平強調,建立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加強人權司法保障,「實行審判中心主義,充分發揮審判特別是庭審作用,加強人權保障,是現代訴訟和審判制度的重要原則。但從目前司法實踐來看,審判對偵查、起訴的制約作用沒有充分體現,人權司法保障力度有待加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