碎屍案兇嫌籌劃半年弒親
圖:控方在開案陳詞指,本案首被告周凱亮(中)籌劃殺父母歷時半年
□大角咀逆子弒親碎屍案昨日在高等法院開審。法庭選出四男五女的九人陪審團。控方在開案陳詞指,本案首被告周凱亮籌劃殺父母歷時半年,行兇後首被告曾以微波爐烹屍及醃屍收藏父母屍首,企圖偽造父母失蹤假象,以等待「失蹤七年後即法律上死亡」,謀取父親遺產。/大公報記者 梁康然
本案被告分別為周凱亮(29歲)及謝臻麒(35歲),兩人分別被控於二○一三年三月一日謀殺周榮基(65歲)及蕭月兒(62歲),及阻止合法處理屍體罪共兩罪。兩人一同否認謀殺罪,但承認阻止合法處理屍體罪名。周凱亮曾經承認誤殺,但不獲控方接納。主審本案的暫委法官司徒冕透露,案中多項案情已獲控辯雙方同意,可縮短審訊期,預計案件審訊需時二十天。
次被告曾稱一人殺一個
控方開案陳詞指,在事發日首被告周凱亮向父母周榮基、蕭月兒訛稱,遷居至大角咀一板間房,要求父母前往板間房協助清潔。死者抵達現場後即被殺害及肢解,屍體被放入三個內有大量鹽巴的膠盒中,死者頭顱則分置在兩個雪櫃內。法醫檢屍後指,相信兩名死者遺體曾被微波爐烹煮,才被放入膠盒中。
被告周凱亮在警誡口供內曾承認殺人,更稱早在二○一二年十月起已計劃殺害父母。首被告表示因工作及前途問題,時與父母爭吵,雙方關係轉差。在行兇後,首被告曾把部分殘肢棄置到海中;而次被告謝臻麒亦否認謀殺罪,他受查後一度獲釋,但他曾自首,在警誡口供稱與首被告「一人殺一個」合力殺死本案死者。
案發現場的板間房,本來是次被告居所,但次被告曾向周凱亮表示,如有需要可騰空房間供周凱亮和女友交歡。但首被告就用作行兇及藏屍場所。而首被告曾在二○一三年三月報稱跌倒致傷,前往瑪麗醫院求醫。不過,控方相信當日傷勢是行兇遭反抗造成。
指首被告為獲遺產殺人
控方指,首被告周凱亮曾否認「謀財害命」。不過控方調查所得,在死者身故後首被告曾用電腦檢視父母的銀行、信用卡、股票戶口等財務資料。由於被告錄口供時曾向警方表示,知道如子女殺死父母,子女將不會獲得遺產。而首被告曾高調受訪,及在社交平台發起搜尋失蹤父母活動,因此控方相信本案被告為獲得死者財產,因此設計出殺人藏屍計劃,期望無人追查到死者下落,製造失蹤假象,以合理地獲得死者財產。
據資料顯示,在二○一三年三月十四日有報章報道指,首被告發現死者突然失蹤,又稱家中不見了死者的回鄉證,思疑死者前往內地後失蹤,呼籲社會各界協助找回死者。入境處回應傳媒查詢後表示無兩名死者的出境紀錄。其後,警方介入調查,於二○一三年三月十五日在案發現場大角咀一板間房內,發現兩名死者的頭顱及殘肢。同日拘捕本案兩名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