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首宗集體飆車案
圖:深圳交警局通報香港跑車深圳飆車案的判決情況/大公報記者 黃仰鵬攝
【大公報記者黃仰鵬深圳十二日電】在內地,超速駕駛與醉酒駕駛等危險駕駛行為已於2012年列入刑法,最高可監禁6個月。今次判決的的「港牌超跑深圳飆車案」是危險駕駛罪列入刑法之後被起訴的全國首宗集體飆車案。深圳交警局人士表示,臨近年關,深圳交警將嚴查飆車與醉駕行為,呼籲港人切勿北上以身試法。
深圳市交警局偵查大隊副大隊長謝星明12日向媒體記者披露「港牌超跑深圳飆車案」破案細節稱,調查該案時,深圳交警偵查大隊連續多日加班加點,克服追逐競駛類危險駕駛案面臨的「查緝難、取證難、認定難、起訴難」等客觀困難,成功偵破全國首宗集體飆車案。他介紹說,對追逐競駛類危險駕駛罪,目前內地暫無進一步的司法解釋。
據了解,2014年11月6日接到非法飆車報警後,深圳交警在深入專研相關法律法規的基礎上,進行大量調研取證,多次到案發地調取證據,並前往東莞、廣州、肇慶、珠海等市調取涉案車輛前往珠海沿途的高清關卡照片,行駛視頻及駛出高速收費站視頻等證據,同時提取涉案車輛車載行車記錄儀視頻,並根據所示行駛軌跡,前往相應高速公路監控中心調取對應監控視頻,並對相關證據進行嚴格的司法鑒定。對沿江高速沿途30個視頻進行比對,確定每輛車經過每個監控攝像點的時間點,並組織涉案車主對各自的車輛逐一確認,形成完整的證據鏈。
目前,深圳交警局已組織偵查大隊牽頭打擊飆車行為,成立治飆項目組。自去年4月份以來,深圳交警整治了一批重點非法改裝車輛門店,暫扣100多輛涉嫌非法改裝汽車,期間重點打擊了寶安、鹽田、龍崗等飆車多發路段的飆車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