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霸三公屋


  圖:劉燕卿認為,房署及房協應強化協調機制,加強員工培訓,並要摒棄過分包容,避免縱容行為 本報記者林良堅攝

  公屋資源短缺,房屋委員會及房屋協會卻「把關」失守,「兩房」審查甩漏,縱容公屋住戶享有雙重戶籍長達八年。房屋署的「批出新租約」政策亦存在漏洞,繼承租住權的現有住戶可繞過輪候冊,世襲公屋單位,有公屋家庭「一開三」,以雙重戶籍擁三間公屋。申訴專員公署促請「兩房」強化互通協調機制,封鎖政策漏洞,以善用公共房屋資源。 大公報記者 曾敏捷

  公屋輪候冊現有超過25萬個住戶等上樓,市民排足三年都未必有屋住,但申訴專員公署在去年展開的主動調查發現,房署及房協正處理的逾50宗涉及戶籍問題個案中,九宗個案因未適時妥善處理,導致雙重甚至多重戶籍問題,即同一家庭或同一租戶佔有兩個或以上的公屋戶籍,部分個案拖延了六至八年才解決,令公屋資源被濫用。

  有個案顯示「兩房」的協調溝通機制未能發揮作用,令住戶長期佔用兩個單位及令寬敞戶問題持續多年。個案中的戶主與兒子一家,原本居於房協轄下公屋,兒子一家隨後申請房委會的公屋。戶主在2003年4月去世,兒子一家於2004年8月獲分配房委會公屋單位,但房協直到2005年1月才接獲房署有關雙重戶籍的報告。其後房協以兒子患病及與妻子不和為理由,一直讓其同時佔用兩個公屋單位,直至2013年4月,為時超過八年,而房協並沒有安排他遷往較小的單位。

  現漏洞變相世襲單位

  另有個案指,女戶主自1996年起與父親同住房協的公屋單位,她婚後與丈夫於2005年獲分配房委會公屋,但一年後,房協才發現女戶主持有雙重戶籍,多次催促她取消戶籍未果。拖到2013年,女戶主才向房協交代已與丈夫分開,其父亦已於2007年過身,而房委會直至去年才刪除她的戶籍,由發現到刪除足足拖了八年。

  部分個案不但涉及雙重戶籍,更藉由房署的「批出新租約」政策漏洞,容許戶主遷出單位另行申請公屋,而戶籍上的其他住戶則繞過輪候冊,以比輪候公屋申請人更寬鬆的標準,獲續租住單位,變相世襲公屋。

  有個案指,戶主本來與三名兒子同住房署的公屋,後來長子透過「家有長者優先配屋計劃」,聯同戶主一同申請並獲批出另一個公屋單位,但就無刪除原來公屋的戶籍,兩人都是雙重戶籍,戶主亦沒有按規定與長子居住,繼續住在舊居的公屋單位,戶主後來再申請多一間公屋,這個家庭結果總共有三間公屋。房署直到編配第三間屋時,才刪除戶主其他單位的戶籍,雙重戶籍問題延續八年。

  對等上樓者嚴重不公

  申訴專員劉燕卿表示,報告中的個案顯示,房屋署與房協在監察雙重戶籍機制不盡善,在處理有問題個案時過於寬鬆及包容,令某些住戶本應遷出公屋單位,卻多佔用單位六至八年,忘記輪候冊上輪候公屋人士,間接縱容濫用公屋資源。她批評,房委會強調公屋租住權不會世代相傳,但又容許住戶從其他途徑繞過輪候冊機制,獲配第二間公屋,造成世代相傳效果,此對居住環境欠佳、正於輪候冊上等公屋申請人造成嚴重不公。

  劉燕卿認為,就已批准調遷的個案及已確知擁有雙重戶籍的個案,房署應主動刪除舊戶籍,而房署及房協應強化協調機制,雙方亦要加強員工培訓,並要摒棄過分包容的取態,確保違規個案獲適時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