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主任收刀片信恐嚇


  圖:沙田政府合署的民政事務處辦公室早前收到恐嚇信

  □多名「港獨」人士被選舉主任裁定立法會選舉提名無效後,接連有人對相關選舉主任進行「起底」及恐嚇,恐嚇行動更是變本加厲。警方昨日證實,前日收到一名女子報案,稱在沙田政府合署辦公室內,收到一封內附刀片及詛咒字句的信件,據了解,收信人為新界東選舉主任何麗嫦。案件已列作刑事恐嚇案,由新界南總區重案組接手調查,暫未有人被捕。有大律師指出,寄上刀片及詛咒字眼的信件給特定人士,已干犯刑事罪行條例第24條,最高刑罰為入獄五年。\大公報記者 陳達堅

  據消息稱,沙田上禾輋路沙田政府合署四樓的民政事務處辦公室,上周五接獲一封信件,收信人為新界東選舉主任何麗嫦。信內有一張A4紙,約寫上兩行字,內容大致指何麗嫦用權力阻撓選舉,又有字句提到「等天收」,信中更附有一塊刀片。何通報上級,警方接手調查案件。

  大律師陸偉雄接受本報查詢時表示,寄刀片信和寫上恐嚇字句給某人,層次上較網上留言或只是「齋講」恐嚇更嚴重,因發信人可能有傷害人的意圖。陸偉雄以數年前本港出現疑似炭疽信為例指出,刀片信即等同寄出疑似炭疽信,肯定干犯刑事罪行條例第24條。

  最高刑罰可判囚五年

  他又指,刑事恐嚇罪亦可分為兩個程度,如果不是有計劃進行,被捕疑犯將會轉介裁判法院以簡易程序審理,最高刑罰為入獄兩年及罰款;如果刑事恐嚇行為是有計劃,例如有第二波或第三波等進行,犯罪程度更為嚴重,涉案被捕疑犯會轉往區域法院審訊,最高刑罰為入獄五年。

  沙田民政事務專員何麗嫦在今年立法會選舉期間擔任新界東選舉主任,早前她依法裁定主張「港獨」的本土民主前線召集人梁天琦等人提名無效,隨即被人在網上放上照片並「起底」,更有人留言發出惡毒詛咒乃至死亡恐嚇。而裁定「香港民族黨」陳浩天提名無效的新界西選舉主任羅應祺同樣遭到網上恐嚇。

  特區政府日前發表聲明,強調有關言行不能接受,並表示警方高度重視事件,會依法採取適當的行動。經深入調查後,警方上周在筲箕灣以涉嫌「不誠實或犯罪意圖而使用電腦」拘捕一名22歲姓蔡男子;昨日警方再在元朗拘捕一名涉嫌在網上恐嚇選舉主任的19歲姓鄭男子,中文大學確認,被捕人士是該校風險管理課程本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