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捷伏法再掀死刑存廢爭議/朱穗怡
轟動一時的台北捷運殺人案兇犯鄭捷日前槍決伏法,在台灣社會再度引起「廢死」和「反廢死」的激烈爭議,尤其新舊政府交替的「520」就職日即將來臨,也使鄭捷伏法事件籠罩在濃厚的政治氣氛中。然而,不管島內輿論對是否執行死刑存在多大的分歧,台灣法律仍有死刑,而且鄭捷被判死刑是經過三審定讞,法務部門是依法執行判決。至於被質疑何以在案件定讞19天就火速執行槍決,鄭捷其實並不是台灣歷來最快伏法的死囚,以往曾有死刑定讞一周就執行判決。有台媒指出,世界上大概只有台灣死刑定讞了卻一直不執行,讓監獄擠滿死刑犯。
2014年5月21日是島內治安史上黑暗的一天。「從小立志殺人」的大學生鄭捷在台北捷運板南線龍山寺至江子翠站間持刀隨機殺人,造成4死22傷,在台灣社會引起極大的恐慌。這是台北捷運開通近二十年來最嚴重的刑事案件。最令輿論沸騰的是,鄭捷犯案後毫無悔意,猶如在受害者家屬的傷口上灑鹽。最高法院判決指出,鄭捷罪證確鑿,且行兇時意識清醒,沒有心神缺陷,所犯下的罪行重大,屬於最嚴重之罪,判處死刑符合原則。鄭捷罪行人神共憤,被判死刑並不讓人意外。只是島內向來有「廢死」的聲音,所以每次法務部執行死刑都會引發不小的爭議。
目前島內仍有42名死刑犯尚未執行,「最高檢察署」的死刑平台會議日前開會整理死刑犯卷證,認為鄭捷沒有教化的可能,且已窮盡法律救濟手段,最應先執行。台灣曾於2006年至2009年四年間沒有執行死刑的紀錄,直至2010年才又恢復執行死刑,這六年間約有30名死囚伏法。
支持廢死的民眾認為,要保障犯人的人權,而且死刑並不能有效阻嚇犯罪;但反對廢死的民眾則質疑,受害者的人權就不用保障了嗎?死刑是保護人民的最後安全門。兩方意見可謂「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因此島內至今仍未就是否廢死達成共識。
對於死刑的存廢,國際知名刑事鑑識專家李昌鈺近日的一番講話或許值得島內社會深思。他說,一時衝動的犯罪,像是夫妻吵架,太太失手打死先生,這個就不該適用死刑,因為是衝動造成的遺憾,兇嫌已經很難過了。特別是小孩子怎麼辦?倒不如讓太太有機會好好培養這個孩子,對社會作些貢獻。對於職業罪犯,像是姦殺10多名婦女,已經沒有辦法感化了,若不要死刑怎麼向眾多受害者家屬交代?而鄭捷案是屬於李昌鈺所講的前一種案例或後一種案例,相信島內社會自有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