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伯雄涉受賄賣官 移送法辦


  圖:日前,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事檢察院對中央軍委原副主席郭伯雄涉嫌受賄犯罪案偵查終結,移送審查起訴。郭伯雄對涉嫌受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資料圖片

  【大公報訊】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事檢察院對中央軍委原副主席郭伯雄涉嫌受賄犯罪案偵查終結,移送審查起訴。軍事檢察院依法查明,郭伯雄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職務晉升或調整提供幫助,直接和通過家人收受賄賂,數額特別巨大。郭伯雄對涉嫌受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4月5日,新華社發布消息稱,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授權,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事檢察院依法對中央軍委原副主席郭伯雄涉嫌受賄犯罪案立案偵查。日前,對該案偵查終結,移送審查起訴。

  據環球網報道,這距離2015年4月9日郭伯雄因涉嫌違紀問題,接受組織調查的時間將近一年。2015年7月30日,郭伯雄被開除黨籍,涉嫌嚴重受賄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最高人民檢察院授權軍事檢察機關依法處理。

  立案偵查耗時8個多月

  郭伯雄從接受組織調查到提起公訴的時間,比另一位與他地位相當的軍中「大老虎」徐才厚,長了將近4個多月。多出來的時間主要在軍事檢察院對郭伯雄涉嫌受賄犯罪立案偵查過程中。徐才厚用了將近4個月時間,而郭伯雄用了8個多月。

  據新華社報道,軍事檢察機關負責人透露,偵查中,軍事檢察院依法訊問犯罪嫌疑人郭伯雄,其對涉嫌受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現已查明,郭伯雄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職務晉升或調整提供幫助,直接和通過家人收受賄賂,數額特別巨大,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根據《刑事訴訟法》和《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試行)》之有關規定,郭伯雄案具備偵查終結、移送審查起訴的條件。

  在查辦案件中,軍事檢察院依法對郭伯雄立案偵查並先後採取指定居所監視居住和逮捕強制措施。偵查期間,嚴格依法對郭伯雄進行訊問,每一份訊問筆錄都經其仔細閱讀並簽字確認,切實保障了犯罪嫌疑人的訴訟權利。

  該負責人表示,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六條之規定,郭伯雄涉嫌受賄犯罪案移送審查起訴後,軍事檢察院公訴部門將依法進行審查,向軍事法院提起公訴。

  軍籍和軍銜或依法取消

  該負責人指出,對郭伯雄軍籍、軍銜的處理,軍事司法機關和有關部門將依法依紀辦理。據了解,對犯罪軍人軍籍、軍銜的處理有兩種途徑: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由軍隊有關單位決定開除其軍籍、取消其軍銜;或由軍事法院判決依法剝奪其軍銜,而後由軍隊有關單位決定開除其軍籍。

  此外,該負責人就對涉及郭伯雄案人員如何處理的問題指出,郭伯雄家人及其他涉案人員涉嫌犯罪的,根據查明的事實證據,依法處理,絕不姑息。

  2015年2月,郭伯雄之子浙江省軍區副政委郭正鋼因涉嫌違法犯罪,軍事檢察機關對其立案偵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