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獨秀「反孔」/宋志堅
作為新文化運動的主要陣地,《新青年》雜誌之「反孔」,陳獨秀的《一九一六年》可謂開風氣之先。此文或許可以當作該刊的「新年獻辭」來讀。陳獨秀提出,一九一六年應當是一個劃時代的界線:「一九一五年與一九一六年間,在歷史上畫一鴻溝之界:自開闢以訖一九一五年,皆以古代史目之,從前種種事,至一九一六年死。以後種種事,自一九一六年生。」並就一九一六年之青年的「思想動作」提出三條希望:一是「自居征服地位,勿自居被征服」,這是就國家民族而言的,國家民族受欺凌,一九一六年之青年「勢將以鐵血一洗此浹髓淪肌之奇恥大辱」;二是「尊重個人獨立自主之人格。勿為他人之附屬品」,這是就公民個體而言的,與「獨立自主之人格」相提並論的,則是「平等自由之人權」;三是「從事國民運動,勿囿於黨派運動」,他認為:「凡一黨一派人之所主張,而不出於多數國民之運動,其事每不易成就。即成就矣,而亦無與於國民根本之進步。」在這三條希望的第二條中,陳獨秀?重批判了儒家「三綱」之說:「儒者『三綱』之說,為一切道德政治之大原。君為臣綱,則民於君為附屬品,而無獨立自主之人格矣;父為子綱,則子於父為附屬品,而無獨立自主之人格矣;夫為妻綱,則妻於夫為附屬品,而無獨立自主之人格矣。率天下之男女為臣為子為妻而不見有一獨立自主之人者,『三綱』之說為之也。緣此而生金科玉律之道德名詞,曰忠,曰孝,曰節,皆非推己及人之主人道德,而為以己屬人之奴隸道德也。」這一段話,在陳獨秀的反孔非儒思想與文章中,是具有綱領性的。也就是說,陳獨秀反孔,突出反對儒家的「三綱」之說,力主現代人之獨立人格與自由人權。這篇文章發表於一九一六年一月十五日《新青年》第一卷第五號,正處於袁世凱自一九一五年十二月十二日起的八十餘天的短命皇帝期間,無疑是這一特殊時期的一個風向標。此後,無論是易白沙的《孔子平議》,還是吳虞的反孔系列文章在《新青年》發表,無不與此有關。
陳獨秀本人,此後在《新青年》雜誌上發表的三篇反孔非儒的文章,即《憲法與孔教》(一九一六年十一月一日《新青年》第二卷第三號);《孔子之道與現代生活》(一九一六年十二月一日《新青年》第二卷第四號;《思想與國體問題》(一九一七年五月一日《新青年》第三卷第三號),圍繞同一「反孔」主題,從三個不同的角度論述,在三個不同的層面展開。
《憲法與孔教》說的是孔教與民主憲法格格不入。這個問題的提出,有其歷史背景。陳獨秀說:「『孔教』本失靈之偶像,過去之化石,應於民主國憲法,不生問題。只以袁皇帝干涉憲法之惡果,天壇草案,遂於第十九條,附以尊孔之文,敷衍民賊,致遺今日無謂之紛爭。」這種「無謂之紛爭」的具體表現,就是有議員居然認為,在憲法中「倘廢祀孔,乃侵害人民信教之自由」。康有為更是建議北洋政府尊孔教為國教,並將其寫入憲法。
陳獨秀駁斥此論說:「國家未嘗祀佛,未嘗祀耶,今亦不祀孔,平等待遇,正所謂尊重信教自由,何云侵害?」倘說佛、耶二教並非國產,那麼,國產之「舊教」共有九家,儒教僅居其一,從學術上說,「今效漢武之術,罷黜百家,獨尊孔氏,則學術思想之專制,其湮塞人智,為禍之烈,遠在政界帝王之上」;從宗教信仰上說,「竟欲以四萬萬人各教信徒共有之國家,獨尊祀孔氏,竟欲以四萬萬人各教信徒共有之憲法,獨規定以孔子之道為修身大本」,可謂「專橫跋扈」。陳獨秀說,憲法是「全國人民權利之保證書」,「決不可雜以優待一族一教一黨一派人之作用」,有人竟想「挾堂堂國憲,強全國之從同,以阻思想信仰之自由」,簡直就是「無理取鬧」!
《思想與國體問題》說的是孔教與共和國體格格不入。國體既是共和,思想也須一致。陳獨秀說,袁世凱死了之後,帝制取消,「大家都覺得中國以後帝制應該不再發生,共和國體算得安穩了」,他卻不以為然,其原因就在於多數國人的思想,與共和不相一致,「我們中國多數國民口裏雖然是不反對共和,腦子裏實在裝滿了帝制時代的舊思想」,這種帝制時代的舊思想,就是長達兩千多年的專制集權社會的正統思想,也就是所謂「孔教」。陳獨秀說:「按孔教的教義,乃是教人忠君、孝父、從夫。無論政治倫理,都不外這種重階級尊卑三綱主義。」這種帝制時代的舊思想,也叫孔孟之道,孔子與孟子儘管也有種種區別,但在「三綱主義」這一根本點上,卻是一致的。「孟子所謂人倫,是指忠君、孝父、從夫為人之大倫。試問民主共和的國家組織、社會制度、倫理觀念,是否能容這『以君統民,以父統子,以夫統妻』不平等的學說?」共和國體與孔子之道,「一個是重在平等精神,一個是重在尊卑階級,萬萬不能調和的」。 (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