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肢人士可申傷殘津貼

  圖:政府致力協助傷殘人士,圖為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右二)和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右一)早年探訪位於調景嶺的路向四肢傷殘人士協會   資料圖片

  □「傷殘津貼」的申請資格只讓100%傷殘人士申請,行政長官梁振英昨日在《施政報告》宣布,落實放寬「傷殘津貼」的申請資格,單肢人士將可申請「傷殘津貼」,但須進行測試確認為傷殘人士,有關措施將於今年第四季執行。香港復康力量表示,政府在改善傷殘人士待遇方面「行前了一步」,希望將來有更多類似措施。

  梁振英稱,勞工及福利局統籌的跨部門工作小組已完成檢討「傷殘津貼」的申領資格,建議優化「傷殘津貼」的醫療評估安排。政府消息人士補充稱,單肢人士亦可申請「傷殘津貼」,但須進行有關測試,以確認為傷殘人士,醫生只以申請者無使用任何輔助工具的情況下作評估,但不包括內置工具,例如心臟起搏器,有關措施將於今年第四季執行。

  評估刪「完全不能賺錢」字眼

  現時單肢人士未能申請「傷殘津貼」,是因為他們未能符合申請表中「喪失100%賺取收入能力」的評核要求,按現時規定,領取「傷殘津貼」或「高額傷殘津貼」須由官方醫療機構或註冊醫生評定為嚴重殘疾,例如四肢中失去兩肢、患有精神病及完全失明等,符合以上條件就能申請「傷殘津貼」。但申請者若是失去一隻腳而造成行動不便,仍未能符合相關要求。

  政府消息人士稱,現時「傷殘津貼」的醫療評估表格中,有關殘疾性質或程度部分提及到「喪失100%賺取收入能力」的字眼,將會刪去。這是接納申訴專員公署的意見,認為該字眼意思可能會令人誤解,政府消息引用著名物理學家霍金的例子,指霍金雖然傷殘,但不能因為他能夠工作,而否定他是殘疾人士,故將有關字眼刪去。

  機構:當局「行前了一步」

  政府消息指,單肢人士須證明極度需要他人協助才能進行各種活動,例如上班、保持身體平衡、確保個人衛生、從事原來工作以及溝通等,證明單肢對日常生活構成影響,現時釐清了執行細節,令單肢人士受惠,有關2015/2016年度「傷殘津貼」預算為31億元。

  香港復康力量會長葉湛溪表示,整個《施政報告》有關殘疾人士的部分是「沒有最好,只有更好」,雖然沒有大改善,但起碼有改變。他指「一手一腳」已充分展示是傷殘,對於單肢人士仍要進行各樣測試有保留,會傷害申請者自尊,有失去雙手的殘疾人士能用腳刷牙,但仍屬於殘疾人士,認為這個做法是將責任推給醫生,但無論如何都行前了一步,希望政府提供誘因,推動商界聘請殘疾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