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竟成:訂辱警罪需社會共識
圖:鄧竟成表示,警察所有的行動都是以法律授予的權利去執行任務\大公報記者朱晉科攝
□七名警員在「佔中」期間涉毆打示威者曾健超被判罪成,各判囚兩年,事件引發巨大爭議。全國政協委員、前警務處處長鄧竟成接受《大公報》專訪時表明,「七警案」是一個獨立事件,在整個社會來講,警民關係仍然保持不錯的水平,大部分市民仍然很支持警隊工作。他又強調,現時案件仍然在上訴階段,有人要求警務處處長盧偉聰道歉,對盧偉聰和整個警隊都不公道。鄧竟成亦認為,是否要訂立辱警罪,需要市民大眾、警方、政府審視社會環境的轉變之後決定。」大公報記者 石璐杉 朱晉科
在北京出席全國政協會議的鄧竟成,一出現在駐地貴賓樓飯店,立即被記者追問對「七警案」的看法。而他在接受本報專訪時,話題也離不開這一事件。鄧竟成表示,七警事件受社會關注,法庭有一個裁決,社會上有不同意見,這可以理解。「但這是獨立的事件,不要將這件事演繹成對警民關係有很大影響。我自己的看法是,在整個社會來講,警民關係仍然保持不錯的水平,大部分市民仍然很支持警隊工作。」但他坦言,「佔中」、旺暴等事件為香港社會整體安定帶來嚴重挑戰,在這些事件中,警隊擔當着不可避免的角色,就是維護香港的治安。
案件上訴中 道歉不公道
他說,近年來部分激進的示威人士不斷衝前,不斷考驗警察底線,警察則在不影響其他市民正常生活情況下,容許合法示威活動進行,並盡量去忍讓。
對於「七警案」的判決是否會影響警方執法,鄧竟成說,警察所有的行動都是以法律授予他們的權利去做執行任務,任何警察執行任務的時候,也都受到法律管制的。他指出,理解警隊同事會擔心他們是否會受到不合理對待,相信警隊的管理層會因應這方面的情況傳遞正面信息,讓警員放心執行職務。在09年,警方不滿公務員凍薪方案打算上街遊行,時任警務處處長的鄧竟成提早結束歐洲訪問行程回港勸停行動。有人將當年的事件與此次警方高層對「七警案」的處理做對比,鄧竟成對此不以為然。
公職人員執行職務應受保障
他說,當年同事想上街,對於社會來講是很大的震撼,但今次警方員佐級協會明白事情的嚴重性,因此組織了一個內部會議讓同事發表意見,他認為內部會議的形式絕對無可厚非,也是一個溝通機會。對於有人一再要求盧偉聰就事件道歉,鄧竟成提醒說,案件未完,仍然在上訴階段,「現在就一定要逼盧處長道歉,對盧處長和整個警隊都不公道。」
至於應否設立「辱警罪」,鄧竟成認為,如果社會在不斷演變的過程中,現有的法例不可以讓公職人員有適當法例適當保護,公職人員不可以有效執法,不可以有效維護社會安全、穩定,就需要考慮法例的修改。他表明,是否要訂立辱警罪,需要市民大眾、警方、政府要去看看。鄧亦強調,社會大巨輪在轉變,要研究的不單單是設「辱警罪」,因為所有公職人員都要去執行公務,都應該要受到同樣的保障。對於有人批評「七警案」的判案法官,他則說不能因為判案的是外籍法官,就扣帽子。而法官本地化步伐應該留待司法機構去考慮。
此外,談及特首選舉的問題時,鄧竟成沒有評論具體人選,但他希望特首具有很強的溝通能力,而特首一定要以執行基本法為大原則,要擁護國家、擁護基本法,支持「一國兩制」大方針。「講這幾句話表面看很簡單,但其實是驚濤駭浪。」他指出,過去二十年,不同人士和組織,因為種種原因、利益,試圖影響特首施政,「未來我希望大家都能以香港的福祉和年輕人的發展為依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