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方律師:單憑衣着打扮辨認施襲者欠準確
圖:七警案上訴聆訊昨日在高院第二日續審/資料圖片
【大公報訊】記者周峻峯報道:七名警務人員就佔領行動期間襲擊前公民黨成員曾健超而被判監兩年提出的上訴,昨日在高等法院第二日續審,上訴人的代表律師質疑,原審法官僅憑影片中施襲者的衣着打扮,辨認出上訴人是施襲者,有欠準確,認為施襲者或另有其人。另一律師質疑,聲稱被掌摑的曾健超的證供完全不可靠。
現場眾多警員衣着類似
代表第二被告劉卓毅的資深大律師余承章繼續陳詞,引述原審法官以藍色上衣、黑色背心、佩戴耳機及有警察委任證,裁定第二被告有份押解和襲擊曾健超,準確性有誤,因當時現場有很多警員有相類似打扮。余承章在庭上播出亞洲電視的新聞片段所見,現場其他警員同樣穿着藍色上衣、黑色背心和配有委任證。其後,庭上播放分別未經調整光暗,及已調整光度的無綫電視新聞片段作比較。
余承章強調,藍色上衣的穿着在現場十分普遍,亦無證人可認出第二被告,依賴調整過的片段確認被告身份有風險,尤其是片段經調整後,顏色亦可能有轉變。余指出,襲擊片段有49秒畫面是停頓,不排除有機會中途換人,而該襲擊地點附近有很多警員聚集,而劉卓毅亦是臨時加入各上訴人的隊伍展開共同行動,施襲者有機會是另有其人。
其他上訴人代表律師亦稱,原審法官單憑片段中被指施襲男子的衣着來認出上訴人,並不可靠,他們的衣着打扮在現場是很普遍。亦有律師指,當時該位置有約200名警員,參與襲擊者可能另有其人,認為原審不能排除其他可能性。另外,涉掌摑曾健超而被裁定一項普通襲擊罪成的陳少丹,其代表律師稱,控罪全依賴曾的證供,原審只稱曾的證供可靠,但未有作出闡釋是不足夠,反指曾的證供根本不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