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健康事件」新聞界之恥


  圖:陳健康親口承認收取《蘋果日報》記者5000元

  《壹週刊》和《蘋果日報》多次牽涉報道多宗假新聞,最轟動要數1998年,自製有償新聞「陳健康事件」,成為香港新聞界之恥,事件亦成為探討香港傳媒專業操守的實例及教材。

  當年10月底,《蘋果日報》記者給陳健康5000元直擊他召妓,翌日還把「獨家照片」刊登在頭版頭條,事後受到社會各界猛烈抨擊。

  《蘋果日報》創辦人黎智英(肥佬黎)於同年11月10日,以頭版全版篇幅刊登公開道歉啟事,為記者支付陳健康報酬的報道手法向公眾致歉。黎在啟事中承認「求勝心切,造成嘩眾取寵之後果,犯此大錯」,聲稱《蘋果日報》吸取事件教訓;但事實上,該報多年來的不良作風,仍然令人側目。

  翻查資料,事件主角陳健康曾經到法律援助署申請援助,指某報章對他的報道不公平及損害其名譽,並聲稱自己是受害者,希望討回個人名譽及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