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科路上\港大法律學者倡訂國際太空法

  圖:趙雲建議訂立國際通用的太空法,管理外太空事務\大公報記者趙凱瑩攝
  圖:趙雲建議訂立國際通用的太空法,管理外太空事務\大公報記者趙凱瑩攝

  【大公報訊】記者趙凱瑩報道:人類正開展太空旅遊和開採太空資源,但一旦發生太空命案由誰處理,迄無定論。香港大學法律學系系主任趙雲表示,建議訂立國際通用的太空法,專責管理外太空事務。

  有一間美國公司在數年前開始「售賣」月球土地,由於「外太空條約」內只禁止「國家」聲索其他星球的土地所有權,無禁止私營公司的法律聲索,該公司得以營運至今。

  不過,一名中國人在2003年嘗試「售賣」月球土地,卻被國家工商局以「投機賭博」為由禁止,反映國際間就外太空事務未有統一做法。

  據介紹,美國有《美國商業太空發射競爭法案》、中國計劃明天出台《航天法》,香港則有《外層空間條例》,但趙雲認為只屬各自為政。

  他指出,美國正積極發展太空商務,包括在太空開採天然資源、太空旅遊、太空電梯及太空酒店等,可以預見未來20至30年間,人類有機會到太空生活,故有必要就司法管轄權、知識產權保護等制定清晰的條文。

  以在太空站發生罪案為例,現時只按太空站的擁有權決定使用哪國法例,若有一套國際通用的法規便比較公平。為了避免大國壟斷市場,他建議,國際間應成立一個國際太空組織,專責管理所有的太空活動,包括開採天然資源的權力。

  支持港成立網上仲裁平台

  另一方面,《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提出將香港打造成為亞太區國際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中心,立法會早前撥款1.5億元,支持成立網上仲裁及調解平台,預計今年底推出。

  趙雲表示,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企業少不免有跨境商務合作,隨着大灣區發展,這類合作只會有增無減,而有合作便有紛爭,故一個簡單、快捷的調解平台是必須的。

  趙雲表示,平台提供的服務包括三個階段,包括談判、調解和仲裁,現時很多國家有類似平台,並已投入服務,但使用率不高,他認為,香港在個人私隱上十分重視,加上政府的支持,發展上較其他國家有優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