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你知\高空墮物可囚半年

  根據《簡易程序治罪條例》,有關條例第4B(1)條訂明:「如有人自建築物掉下任何東西,或容許任何東西自建築物墮下,以致對在公眾地方之內或附近的人造成危險或損傷者,則掉下該東西或容許該東西墮下的人,即屬犯罪,可處罰款10000元及監禁六個月。如脫落的窗戶導致他人受傷或喪失生命,受害人或其家屬可透過民事訴訟程序向有關的單位業主索取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