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當局開環保後門 放任燃煤發電

  圖:台中市長盧秀燕(中)14日表示,當局宣告「生煤自治條例」無效對空污改善恐雪上加霜\中央社
  圖:台中市長盧秀燕(中)14日表示,當局宣告「生煤自治條例」無效對空污改善恐雪上加霜\中央社

  【大公報訊】綜合中通社、聯合報報道:針對台中火力發電廠燃燒生煤爭議,台灣「行政院」13日晚間宣布,台中市管制生煤自治條例部分條文無效。台中市長盧秀燕14日表示,這是台灣首次針對已實施4年的自治條例,為了護航台電而被宣告無效,質疑當局放任燃煤發電,尤其是由當局最高行政機構來宣告令人匪夷所思,更有違法疑慮。

  台中火力發電廠(中火)燃燒生煤發電爭議持續延燒,台中市政府日前引用「台中市公私場所管制生煤及禁用石油焦自治條例」規定,對台灣電力公司開罰,還廢止中火第2號及第3號機組燃煤許可證,卻引發台灣電力公司及當局的反彈。

  台中市政府指出,廢止中火兩部機組許可證是依法行政。生煤管制自治條例是由台中市議會依法制定,2016年公布,且已生效施行4年,並已初見成效。當局如今竟趁着疫情之際偷偷大開環保後門,迅速宣告議會制定的條例無效,無視地方的努力。市府將依法提出訴訟,捍衛台中市民健康,絕不讓步。

  中部空污恐雪上加霜

  盧秀燕表示,實施自治條例主要目的就是約束中火及其他民營燃煤大廠必須減煤改善空污,當局將該條例宣告無效,未來台中不管是公營電廠或民營燃煤大廠,都不受限制,台中燃煤狀況可能會「不減反增」,對中部地區空污改善恐雪上加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