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強化疫苗安全 四級別應急預案

  圖:一位廣州市民在接種疫苗\大公報記者敖敏輝攝
  圖:一位廣州市民在接種疫苗\大公報記者敖敏輝攝

  【大公報訊】記者敖敏輝廣州報道:6日,廣東省政府公布《廣東省疫苗安全事件應急預案(試行)》,全面加強對疫苗安全事件的預防和管控。根據預案,廣東成立以分管副省長為指揮長的省疫苗安全事件應急指揮部,省衛生健康委、省港澳辦等17個廳局級單位作為成員。其中,省港澳辦負責協助有關監管部門對涉港澳台的疫苗安全事件進行應急處置。

  該預案將疫苗安全事件分為特別重大、重大、較大和一般4個級別,依次對應Ⅰ、Ⅱ、Ⅲ、Ⅳ級響應。其中,同一批號疫苗疑因質量問題在短期內引起5例以上患者死亡,或者在集中區域集中時間內同一批號疫苗引起非預期不良事件超過20人,且造成永久性傷殘或危及生命的,屬特別重大疫苗安全事件。死亡2人以上5人以下,傷殘3人以上5人以下,屬重大疫苗安全事件。

  兩死以上需半小時內報告

  預案特別強化疫苗安全事件的報告程序和時限,其中,疑因疫苗問題導致2人以上死亡或3人以上永久性傷殘的疫苗安全事件,獲知相關信息後須在30分鐘內電話報告、1小時內書面報告。較大級別疫苗安全突發事件,應在獲知相關信息後6小時內書面報告省監局;其他突發事件可能涉及疫苗安全的,應在獲知相關信息後24小時內書面上報。

  發生一般及較大疫苗安全事件後,當地政府應立即成立現場指揮機構,並設立綜合協調組、事件調查組、危害控制組、醫療救治組、應急保障組和宣傳報道組。發生較大及以上級別疫苗安全事件後,從省藥品專家庫中遴選相關專家成立省疫苗安全應急專家組,提供技術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