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勿租乘「白牌車」 尊重法治保障自己


  文平理

  新皇崗口岸開通至今近一個月,人流暢旺,惟隨之而來的「白牌車」非法載客行為亦有所抬頭,情況令人關注。所謂「白牌車」,即未領有有效出租汽車許可證的跨境私家車,擅自從事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此等行為不僅違法,更對乘客及其他道路使用者構成潛在風險。特區政府對此高度關注,強調會繼續嚴厲執法,並呼籲市民及旅客認清風險,選用合法跨境交通服務,市民及旅客從尊重法治及保障自己角度考慮,都應作出明智抉擇。

  根據香港法例第374章《道路交通條例》第52(3)條,任何人不得駕駛或使用汽車,或容受或允許他人駕駛或使用汽車,以作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除非該車輛符合條例訂明的若干條件,包括領有有效的出租汽車許可證,否則即屬違法。跨境私家車如沒有有效的出租汽車許可證,不可作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否則即屬俗稱的「白牌車」行為,涉案司機及車輛將面臨嚴厲的刑事處罰與扣車懲罰。

  打擊不手軟 違法者須負重責

  罰則方面,如屬首次被定罪,可處最高罰款港幣10,000元及監禁6個月;如屬再次定罪,則可處最高罰款港幣25,000元及監禁12個月。此外,首次定罪車牌會被吊銷6個月,再犯就會被吊銷12個月。涉案車輛更須於車牌吊銷期間交由運輸署保管,司機亦會被停牌最少12個月至3年。同時,運輸署亦會以違反「封閉道路通行許可證」的條件為由,撤銷涉事車輛的通行許可證,以加強阻嚇力。上述罰則清晰顯示,特區政府對打擊「白牌車」行為絕不手軟,違法者須承擔沉重的法律後果。

  警方一直透過不同渠道收集情報,採取針對性執法行動,打擊非法出租或取酬載客的「白牌車」活動。警方會繼續全面打擊「白牌車」,以「放蛇」方式收集證據,將違法者繩之以法,並會在口岸一帶、主要上落客點及其他黑點加強巡邏,以保障乘客及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

  若發現涉及內地司機跨境非法載客,警方亦會跟進該人士是否涉及非法勞工或其他違法行為,包括非法受僱或違反逗留條件等,並將資料轉交內地執法部門適當跟進。此舉體現兩地執法部門的協作,從源頭堵截跨境「白牌車」活動。警方強調,執法行動持續且具針對性,違法司機切勿心存僥倖,以為可趁口岸人流暢旺時渾水摸魚。

  保險可能失效 乘客會蒙受風險

  乘搭「白牌車」存在極大風險。當發生交通事故時,提供非法出租汽車服務的車輛的第三者責任保險可能會失效,令乘客蒙受風險。換言之,乘客一旦在「白牌車」行程中遇上意外,或難以獲得應有的保險賠償,輕則財物損失,重則影響人身傷亡的索償權利。跨境出行有多種合法交通選擇,市民及旅客應選用合法的交通工具,切勿為貪圖一時方便,令自己承受不必要的風險。合法的跨境交通服務受相關法例監管,車輛及司機均符合指定要求,對乘客的保障遠較「白牌車」優勝。

  運輸署已向各封閉道路通行許可證持證人及指定跨境駕駛計劃批准信持有人發出電郵,提醒司機們切勿以車輛從事非法出租或取酬載客活動,並列明違法的嚴重後果。特區政府保安局、運輸署和警方亦已加強宣傳工作,在官方網站及社交媒體發布信息,提醒司機切勿以身試法;同時呼籲市民及旅客認清風險,切勿光顧「白牌車」,並選用合法的跨境交通服務。

  宣傳工作多管齊下,既向司機發出明確警告,亦向乘客傳遞風險信息,務求從需求與供應兩端同時着手,遏止「白牌車」活動。市民及旅客應留意相關宣傳信息,認清「白牌車」的法律風險與安全隱患。

  法律罰則嚴厲、執法行動持續、保險風險真實、宣傳信息清晰,四者共同構成完整的規管與警示網絡。市民及旅客宜以此為鑑,切勿因一時方便而以身犯險,選用合法交通工具,才是保障自身權益與安全的上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