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解讀】防「過冷河」來港再受僱 業界倡設外傭負面紀錄機制

●國際家政服務業持續發展聯會創辦人林夏瑤促請政府設立外傭負面紀錄機制,對曾涉虐兒、嚴重疏忽等外傭作出記錄。 香港文匯報記者郭木又  攝
●國際家政服務業持續發展聯會創辦人林夏瑤促請政府設立外傭負面紀錄機制,對曾涉虐兒、嚴重疏忽等外傭作出記錄。 香港文匯報記者郭木又 攝

  香港不少家庭依賴外傭照顧幼兒,惟一旦出現懷疑虐兒或嚴重疏忽,現行制度對於僱主並沒有一套清晰、可操作的支援機制。孩子年幼,未必懂得清楚表達;家中閉路電視亦可能存在拍攝死角;警方調查講求真憑實證;而外傭則可辭職或完約,領着僱主的解僱補償金、搭上僱主付費的航班離港,過一段日子又能來港再受僱於另一人家。反而僱主家庭不止承受「貼錢送走外傭」的經濟損失,還要面對遭受身心受傷的子女,以及無休止的自責。

  國際家政服務業持續發展聯會創辦人林夏瑤接受訪問時指出,現時香港對外傭照顧兒童的規管存在明顯灰色地帶。她認為,兒童照顧並不等同一般家務工作,若外傭清潔、煮食或打理家務出錯,後果或許只是財物損失、時間損失或生活不便;但若照顧嬰幼兒不當,後果可以是身體傷害、心理創傷,甚至影響孩子一生。

  外傭有權申辯免不實投訴

  林夏瑤建議,政府研究建立外傭負面紀錄機制。若外傭涉及虐兒、偷竊、嚴重疏忽,或多次無故終止合約,有關部門應作出記錄,並在其日後申請工作簽證、轉僱主或續約時作審慎考慮。她強調,這類機制並不等同「未審先判」,亦不應淪為簡單的黑名單。相反,制度必須設有清楚準則、申辯機會及覆核程序,讓外傭有權回應指控,避免被僱主惡意報復或不實投訴影響生計。

  她指出,香港若要建立有公信力的紀錄機制,關鍵在於「分級」及「程序」。例如,投訴可按嚴重程度分類:一般僱傭糾紛、照顧疏忽、高風險行為、涉及刑事成分個案等。不同類別應有不同處理方式,而非一概而論。若只是工作表現不理想,不應被視作嚴重負面紀錄;但若涉及幼童受傷、反覆出現危險照顧行為,或有醫療紀錄、影像、社工評估等資料支持,應納入風險評估。

  針對虐兒申訴的證據困局,林夏瑤指出,很多家長在懷疑孩子受虐時,情緒已高度緊張,未必懂得如何保存證據。例如,是否應即時帶孩子驗傷?相片應如何拍攝?閉路電視片段應如何備份?與外傭對話是否可錄音?兒童口供應如何避免被誘導?這些問題若處理不當,可能令原本有機會跟進的個案變成「證據不足」。

  因此,她建議政府建立跨部門一站式處理機制,由警方、勞工處、入境處及社會福利署按個案性質分工協作。警方負責刑事調查;社署或兒童保護專業人員負責評估兒童安全風險;勞工處處理僱傭合約、解僱爭議及僱主責任;入境處則處理外傭轉工、續約、簽證及離港安排。這樣可避免家長在不同部門之間來回奔走,也可避免個案因部門各自為政而出現真空。

  盼政府發清晰指引助家長取證

  她又建議政府應就懷疑虐兒個案發出清晰取證指引,讓家長知道第一時間應怎樣做。指引可包括:保存醫療報告、拍攝傷勢相片、記錄事發時間線、備份閉路電視片段、保留通訊紀錄,以及在有需要時由專業人士進行兒童友善方式的初步詢問。這不但有助執法,也可減少家長因慌亂而破壞證據。

  林夏瑤總結指,建立負面紀錄機制並非要將外傭標籤化,更不是鼓勵僱主濫用投訴。相反,這是一套風險管理制度:有紀錄、有審核、有申辯、有覆核,讓真正高風險個案不會在制度中不斷流轉。她強調,兒童沒有能力為自己發聲,制度便應替他們預早發聲。若香港繼續把外傭照顧兒童視作單純私人家務安排,而非具公共安全意義的照顧工作,類似爭議只會不斷重演。

  ●香港文匯報記者 文禮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