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醫指蔡左下肢9處傷痕在死前造成

  28歲名媛蔡天鳳2023年2月疑遭殺害後肢解烹屍,其前夫鄺港智、前家翁鄺球、前大伯鄺港傑否認謀殺罪受審。案件昨日踏入第三十二日審訊,控方傳召負責解剖的法醫郭嘉琪繼續作供。針對蔡天鳳下肢的傷勢,郭確認其左腿完整,但被切割下來放在雪櫃內的一個袋。控方引述解剖報告指出,蔡的左下肢有9處新傷痕,郭指所有新近傷痕,均是在蔡死前造成。控方案情完結,下周一開始辯方案情。

  郭嘉琪昨用證物照片展示蔡天鳳右肱骨及肩胛骨的切割痕跡,控方問該等傷痕是否脗合屍體躺在地上,被刀切向右肱骨,郭指有可能,但她不能斷定傷痕由一下或數下切割造成,並指死者在死去後不會流太多血。

  代表鄺港傑的大律師盤問稱,蔡天鳳生前體重約41公斤,身高152厘米,其骨骼較男性細小,骨質密度亦較低,因此較容易出現骨折。郭同意蔡天鳳體格低於平均,較容易骨折,並指沒有測試過蔡天鳳骨質密度,無法得知令其頭骨骨折需要何等力度。

  郭指蔡天鳳頭部出現7處外傷,其中兩組傷勢可能致命,分別為頭骨右側有橢圓形凹陷性骨折,令顱內嚴重出血,可於一小時內致命;右顴骨、右上顎骨及右下顎骨有多處骨折,造成大量出血引致窒息,可於5分鐘內致命。兩組傷勢同時出現時,前者令蔡天鳳失去意識,會加速窒息死亡至不足5分鐘。她雖無法判斷蔡天鳳頭部受擊時的出血量,惟若在死後才造成相關傷勢,必然不會大量出血。

  郭嘉琪在辯方追問下承認,撰寫報告時只看過圓頭錘的照片,並同意辯方所指,單憑傷勢無法斷定造成撞擊的鈍器形狀和大小,而死者顴骨及下顎骨等的嚴重骨折有可能由幾次撞擊所造成。

  辯方展示了涉案七人車車廂照片,引述控方指蔡天鳳案發時坐在司機後座,司機位椅背有扶手,問郭嘉琪假設有人用力將蔡天鳳頭部撞向扶手,是否同樣可造成上述頭部傷勢,郭回答可以。

  頭部傷勢較符合有外物撞擊

  郭嘉琪在控方覆問時解釋,蔡頭顱骨的傷勢有可能經由車門扶手的弧形部分重擊而造成,而其臉部傷勢則可能是同一時間撞向扶手的其他部分而造成,即這些傷勢有可能由一次撞擊造成,但單憑傷勢本身判斷,仍有可能由數次撞擊而成。郭嘉琪根據傷勢推斷,傷勢較符合有外物撞擊蔡的頭部,多於蔡的頭部被推向固定物件。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