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川集/「未來將」 與「多半桶」\利貞

  前幾天搭巴士,坐在雙層巴士上層,等紅燈時無意中看見旁邊另一輛巴士的車身廣告,某個樓盤的賣點寫得十分醒目:「無縫連接港鐵某某站」。字體又粗又大,幾乎佔了整幅廣告的半壁江山。正想着這個地理位置倒是不錯,忽然發現「無」字左上方竟然還印着三個字:「未來將」。字體小了不知多少號,筆畫也細得很,幸好兩輛巴士剛好並排等紅燈,我又坐在上層,才有機會仔細辨認。如果車子正在行駛,或者我只是站在路邊遠遠看過去,大概率不會發現它們的存在。

  這三個小字,可不是可有可無。若沒有「未來將」,「無縫連接港鐵站」說的是已經存在的客觀情況;加上後,就變成一個關於未來的說法,究竟什麼時候實現,是否還有其他前提,均屬未知。這種一大一小、一粗一細的安排令人反感:最誘人的承諾恨不得讓全條街看見,帶有不確定性的限定條件,卻生怕有人讀到。文字並沒有「隱瞞」,只是被設計得幾乎看不見;法律上字字俱在,實際上卻是在賭消費者不會逐字細讀。

  這讓我想起之前鬧得沸沸揚揚的「壹號土豬」,不少人一直以為既然叫「土豬」,定是與散養、有機相關,後來才知道「壹號土」三個字竟然是商標,不是壹號牌土豬,而是「壹號土」牌豬肉。還有即食麵的「多半桶」,很多人的直覺自然是分量多了半桶,結果「多半」原來也是註冊商標,實際增加的分量並沒有一半。商家總能解釋,商品有標示重量,廣告也寫了限定條件。可是消費者買東西,難道還得先學會像律師一樣審閱每一個字嗎?有些宣傳最討厭的地方,就在於它未必直接說一句假話,卻千方百計希望你理解成另一回事。樓盤本身可能真是好樓盤,交通將來也可能真的方便,但看完這幅廣告,我對它的第一印象已經大打折扣。畢竟一個連三個字都不願意大大方方寫清楚的廣告,又怎能讓人放心相信它寫得特別大的那些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