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炳強就外部勢力惡意攻擊判決予以最強烈譴責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表示,黃之鋒被判刑後有外部勢力就案件作出惡意攻擊,對此予以最強烈譴責。 香港文匯報記者黃宇威  攝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表示,黃之鋒被判刑後有外部勢力就案件作出惡意攻擊,對此予以最強烈譴責。 香港文匯報記者黃宇威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李影)香港特區政府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昨日見傳媒時,回應法庭對黃之鋒的判刑。他指法庭已經給予黃之鋒充足時間考慮是否就控罪辯護,由於鐵證如山,對方只好認罪,反映警方依法緝捕、律政司依法檢控,有理有據。他強調,法庭判刑時詳細列出理由,體現了黃之鋒是經過公平公開的司法程序才被判刑,充分彰顯特區法院一直堅持的法治精神。

  他表示,留意到在判刑後,有外部勢力就案件作出惡意攻擊,「這些攻擊的人正正是當日黃之鋒和羅冠聰企圖勾結、乞憐和靠攏的外部勢力,我在此予以最強烈的譴責,香港市民必須認清事實。」

  批黃是破壞香港繁榮穩定禍首

  鄧炳強表示,黃之鋒與被指明為潛逃者的羅冠聰的團夥,是破壞香港繁榮穩定的罪魁禍首,他們先阻撓特區政府推動國民教育,繼而成立激進組織、煽動學生違法,更宣揚「港獨」、「自決」,在2019年港版「顏色革命」中推波助瀾,惡行罄竹難書;且他們在香港國安法實施後,繼續做出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並刻意調整各自的角色,但他們的角色同樣關鍵。

  國安警歡迎法院裁決

  警務處國家安全處總警司李桂華見傳媒時表示,歡迎高等法院原訟庭重判黃之鋒10年監禁,顯示法庭確定其罪行重大。他衷心希望黃之鋒在獄中餘下的日子,除了繼續反省自己對國家和香港特區曾做的錯事和壞事外,亦要抓緊機會培養自己的守法精神和好好認識國家。

  李桂華表示,香港國安法實施前,案情指出黃之鋒已到過美國推動通過所謂《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內容主要是所謂「制裁、拒絕簽證及凍結資產」;與羅冠聰到美國國會參加所謂聽證會,就倡議上述法案「作證」;到德國「游說」當地政府官員,要求延緩對中國貿易談判及禁售人群管制設備予香港警方;以及以視像方式分別乞求意大利國會議員及歐盟要員作出以上行動。

  香港國安法實施後,羅冠聰已潛逃外國,並繼續乞求外國對中央及香港特區進行敵對行動。黃之鋒因當時在港且有案在身,法庭拒絕批准他離港,他在港繼續與身處外地的羅冠聰推動對中央和香港特區的敵對行動,直至黃之鋒在同年11月入獄才停止。

  李桂華強調,黃之鋒及其黨羽企圖「挾洋自重」,妄圖用所謂「制裁」手段令香港特區政府屈服,但顯然是徒勞無功,而黃之鋒對香港由2014年非法「佔中」到2019年黑暴引發的亂象難辭其咎。黃之鋒18歲開始干犯不同罪行,犯案纍纍,包括兩項國安法下的罪行,以及兩項藐視法庭罪,他顯然是一個不願意守法的人,就連法庭也不放在眼內。

  李桂華促羅冠聰盡快回港自首

  至於另一名涉案的主腦羅冠聰,李桂華強調,警方自2023年起公開通緝羅冠聰,罪名分別為顛覆罪及勾結罪,翌年被保安局局長列為指明潛逃者,本案案情大多與羅冠聰有關,呼籲對方盡快回港自首,面對司法程序,如有任何人與羅冠聰有經濟活動或商業往來或須負上刑責。

  另外,香港文匯報早前發現一套美化黃之鋒罪行的影片繼續在美國串流網絡電視平台Netflix上架。李桂華表示,關注相關影片是否涉及煽動性內容,暫不能作公開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