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購法律科技服務申請明年1月截止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盧慧穎)香港特區政府律政司日前推出「訂購法律科技服務資助計劃」,以鼓勵香港法律界提升應用法律科技的能力,鞏固香港作為國際法律及解決爭議服務中心的地位。律政司副司長張國鈞昨日聯同香港律師會會長湯文龍及香港大律師公會主席毛樂禮見傳媒時表示,計劃旨在向本地中小型律師事務所及年資較淺的大律師提供短期支援,會向符合資格的中小型律師事務所和年資未滿7年的執業大律師提供最高2萬元資助,明年1月29日截止接受申請。律政司昨日已發布「法律實務應用法律科技指引」。湯文龍指出,合資格申請者可在14間本地、內地及海外指定服務供應商中,選擇適合自身需要的服務。毛樂禮相信計劃有助鼓勵年輕會員投入時間和資源學習法律科技,把工作做得更好,以維持競爭力,料約有500名大律師公會會員受惠。
張國鈞表示,在香港法律科技節2026舉行期間,計劃下的指定服務供應商將參與法律科技展覽,目前已有1,260人登記出席,反響熱烈。律政司昨日已發布「法律實務應用法律科技指引」,指引由律政司聯同兩個法律專業團體及法律科技持份者匯集意見後制定,旨在推動法律專業人士以負責任的態度及合乎專業操守的方式,安全地在其專業實務上應用法律科技。當中載列關鍵原則和實務指引,協助法律專業人士善用法律科技所帶來的好處,同時防範應用法律科技潛在的風險,恪守其基本專業責任。
他強調,法律科技僅屬輔助工具,律師及大律師不會因使用第三方產品而免除其專業責任;業界應參考指引,減低在應用科技時可能出現的風險。
選擇AI工具宜考慮三方面
金葉大律師事務所大律師、香港大律師公會資訊科技委員會委員姚君源昨日在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表示,計劃可減輕新晉大律師訂閱法律資料庫的開支,他自己亦會申請參與計劃,「若工具實用,即使一年資助期結束後,亦會繼續使用。」
他認為,選擇人工智能工具時,應優先考慮客戶資料私隱、上載文件的保密性及案例搜尋的準確性,而律師及大律師須作最後把關,使用第三方工具不會免除其專業責任。
孖士打律師行合夥人蔡錦豪認為,計劃可讓已使用法律科技的從業員進一步提升效率,亦可鼓勵未使用相關工具者了解科技如何協助改善法律服務的效率和質素。他指出,採購人工智能工具前應進行盡職審查,包括評估工具的信譽及可靠性、客戶資料的儲存和保密安排,以及供應商合約條款是否提供足夠保障,特別是發生錯誤或事故時的責任分配。他指人工智能工具未必適用於所有法律工作,律師使用前要先看工作性質和客戶要求,亦要能夠核實系統提供的內容,「如果無法從原始資料查證,就不應直接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