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密資產申報框架明年起實施

  香港文匯報訊 立法會昨日三讀通過《2026年稅務(修訂)(加密資產申報框架及經修訂的共同匯報標準)條例草案》,在香港實施經濟合作及發展組織制定的加密資產申報框架及共同匯報標準的最新修訂,打擊跨境逃稅並提升稅務透明度。加密資產申報框架(CARF)將於明年起實施,相關服務提供者屆時須收集框架下指明的資料,供稅務局自2028年起與夥伴稅務管轄區交換,以打擊跨境逃稅,並提升香港國際金融中心聲譽。

  經修訂的共同匯報標準則於2028年起實施,稅務局會於2029年起按新標準與合適夥伴自動交換財務賬戶資料。香港會按互惠原則和在確保資料保密和安全的前提下進行資料交換。

  因應數字資產市場近年快速發展,經合組織2023年公布加密資產申報框架,讓夥伴稅務管轄區每年自動交換與加密資產交易相關的稅務資料,以及修訂共同匯報標準,以涵蓋數字財務產品及優化申報和盡職審查。

  有利提升機構及用戶信心

  財庫局局長許正宇表示,香港一直支持國際間提升稅務透明度及打擊跨境逃稅的工作。實施自動交換稅務資料的最新國際標準,對維持香港作為國際金融和商業中心的聲譽至關重要。與最新國際標準接軌,可以讓加密資產服務提供者、財務機構及數字資產用戶更有信心在香港營運和作長期投資。

  財庫局署理局長陳浩濂在港指出,為確保有效落實加密資產申報框架,將會推行一系列安排,包括強制要求與香港有申報關聯的申報加密資產服務提供者向稅務局登記;規定相關服務提供者備存盡職審查紀錄;對違反申報、盡職審查及其他規定的申報加密資產服務提供者及其服務提供者,以及在提交自我證明時明知地提供虛假資料的人士,施以適當懲處,並訂立「行政罰則」機制,提升處理個案效率。

  陳浩濂還指,稅務局已就此設立加密資產申報框架專題網站、發布指引及常見問題,以及設立專責小組,為業界提供技術支援和解答查詢。為進一步協助持份者,稅務局計劃推出自我評估工具,協助個人及實體初步評估其是否與香港存在關聯,從而須遵守《條例草案》的相關擬議登記、盡職審查及申報責任。稅務局亦會繼續與業界保持緊密溝通,在實施過程中提供適切的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