乞外力反中亂港 黃之鋒罪上加罪


  因「35+串謀顛覆政權案」正在服刑的前「香港眾志」頭目黃之鋒,早前承認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法官譚耀豪今天上午9時半判刑。黃之鋒自2011年創立「學民思潮」,自此踏上反中亂港的不歸路,其間黃之鋒等人不斷鼓動青年對法治作出踐踏、破壞、摧毀,無間斷組織非法示威者包圍警察總部,慫恿蠱惑他人用雜物堵塞道路破壞交通,向警察總部投擲雞蛋、塗污外牆和監控攝像,煽動仇警、挑戰法治,荼毒一批又一批青年。直至香港國安法實施初期,黃之鋒等人仍死性不改,繼續打着「民主」的偽善招牌、假惺惺高喊「援港」,乞求外部勢力「制裁」香港特區及中央政府,甚至妄圖透過所謂「初選」癱瘓立法會及特區政府運作,最終把自己推向深陷囹圄的末路。

  ●香港文匯報記者 黃子龍

  黃之鋒的反中亂港之路,可追溯到2011年, 在已解散的「公民黨」一手豢養下,當年不足15歲的黃之鋒,與幾名學生成立所謂中學生組織「學民思潮」。為爭取曝光率,黃之鋒以「不怕打壓、為中學生出頭」虛假人設,多次對特區政府依法及正常施政大放厥詞。

  獲美方寵賂 煽民禍香江

  黃之鋒偏激的言行與美國駐港機構臭味相投,因此獲得美方的「特別關注」,同年7月暑假期間,美國商會「邀請」黃之鋒與父母到澳門,獲安排入住美資的澳門威尼斯人度假村高級套房數日。此外還提供資助、金錢支援、承諾保護等。

  對於來自美方或明或暗的資助,黃之鋒並沒有讓對方「失望」,一直對美西方勢力唯命是從。2012年,黃之鋒利用特區政府提出在中小學「設立德育及國民教育科公眾諮詢文件」,不斷發表蠱惑人心的言論,煽動社會及學生家長對國民教育的不滿。翌年,「學民思潮」發動所謂的「佔領政府總部行動」及絕食,挾逼教育局最終擱置德育及國民教育科。

  屢以身試法 官批屬「積犯」

  2014年9月,「學民思潮」與學聯發起罷課,最終更發動所謂重奪「公民廣場」行動,釀成歷時79天的非法「佔中」,作為這次大規模非法活動重要組織者之一的黃之鋒,事後得到法律制裁,鋃鐺入獄。

  但出獄後的黃之鋒不顧前車之鑑,心懷顛覆政權的偏執,一再以身試法。黃之鋒多年來不斷糾黨挑戰法治,從2014年衝擊政總前空地,並在2017年被定罪判囚,到2019年黑暴期間包圍警總,再到2024年因干犯香港國安法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被判囚,短短7年間他一共有9次被定罪紀錄,部分案件更是在前案保釋期間再犯,他更曾被區域法院法官陳廣池形容為「積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