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免去何永賢房屋局局長職務

  【大公報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有關規定,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李家超的建議,國務院2026年11月3日決定:免去何永賢的房屋局局長職務。

  行政長官表示,何永賢於10月28日向他提出請辭,表示願意為宏福苑火災承擔政治責任。何永賢昨日正式離任,祝願她事事順遂,生活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