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免去何永賢房屋局局長職務
香港文匯報訊 中央人民政府昨日公布,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有關規定,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李家超的建議,免去何永賢的房屋局局長職務。
李家超表示:「何永賢於10月28日向我提出請辭,表示願意為宏福苑火災承擔政治責任。何永賢於1992年加入政府,在2020年起出任建築署署長。她於2022年獲任命為房屋局局長,擔任第六屆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主要官員。她致力履行行政長官的指示,包括興建約30,000個簡約公屋單位、縮短公屋綜合輪候時間由6.1年降至4.8年、有效打擊濫用公屋,並制定《簡樸房條例》有序取締住宅樓宇劣質劏房等。她昨日正式離任,我祝願她事事順遂,生活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