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極活動與環境保護法將出台 維護國家在極地活動資產等安全
香港文匯報訊 據中新社報道,南極活動與環境保護法草案三次審議稿2日提請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五次會議審議。
三審稿規定,國家根據南極事業發展需要,統籌南極科學研究方向,支持、引導科研機構、高等學校和社會組織等依法有序開展南極考察活動及相關科學研究。
為進一步體現中國參與極地全球治理的立場與主張,草案三審稿增加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秉持全球治理倡議,奉行主權平等、遵守國際法治、踐行多邊主義、倡導以人為本、注重行動導向,積極參與極地全球治理和有關國際規則制定。」
明確國家建南極考察制度
有的地方和社會公眾提出,南極考察對於更好認識南極、保護南極、利用南極具有重要意義,建議在草案總則中對南極考察制度作出明確規定。為此,草案三審稿增加規定:「國家建立健全南極考察制度,加強對南極考察活動的管理和規範。」
草案三審稿規定,國家鼓勵和支持南極事業發展,增強安全進出、科學考察、和平利用南極的能力,維護國家在南極的活動、資產和其他利益的安全。「國家依法保護我國公民、法人和非法人組織在南極的合法權益。」
此前,草案二審稿對違反本法規定,損壞、移動或者拆除南極歷史遺址或者紀念物的法律責任作了規定。此次,草案三審稿增加規定:情節嚴重的,處十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人民幣以下的罰款,並不得再次申請南極活動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