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觀察】中歐混合動力車關稅擔憂降溫 本地化布局迫在眉睫(二之一)


  樓佳、牛卓琳 中銀國際控股有限公司

  10月9日晚,中歐在北京結束第二次貿易與投資磋商機制會議後發布聯合聲明,列出十六項共識。汽車領域的兩項成果尤值細讀:雙方以符合世貿組織規則的方式,就混合動力汽車貿易達成諒解;圍繞歐盟對華電動汽車反補貼案,則繼續推進企業單獨的價格承諾與覆核程序。中方稱之為「新的起點,而非終點」,歐方談判代表謝夫喬維奇則形容為「關鍵的第一步」,並強調「遠未到終點」。在本文中,我們將對汽車領域的兩項成果進行解讀分析。

  出口貿易達共識 優於預期

  筆者認為市場此前的悲觀預期有其合理性。2024年歐盟對華純電動車加徵反補貼稅後,中國純電車型在歐洲的份額自峰值回落,說明關稅工具確實發揮了作用。但需求並未消失,只是轉移了載體:2025年起中國混動車份額持續攀升,2026年上半年插混份額首超純電、逼近30%,而在2025年之前,油電混動與插混的份額都還不足10%。按慣性推演,歐盟對混動發起反規避調查、加徵關稅,幾乎是市場的一致預期。但目前卻以「達成諒解」的成果呈現,明顯好於此前市場悲觀預期。筆者認為聯合聲明依據的法理基礎值得關注。聲明反覆強調「符合世貿組織規則」,這並非修辭:歐方最初設想的是自願出口限制,而此類安排直接約束出口數量,為現行世貿規則明文禁止。以「共同理解」取代「數量限制」,意味着中方守住了不接受有約束力數量管制的底線,歐方也暫時擱置了單邊關稅與配額。就此而言,這是一次程序性停火,而非實體性和解。

  「混動出口四年減半」的說法並非指向存量出口規模,而在於增長斜率的調控。據國際媒體報道,歐盟代表透露「未來四年,中國出口至歐洲的混動汽車規模將削減一半以上」。筆者理解,其所指的「減半」是相對於歐盟委員會此前內部預測的出口預測數,旨在促使增長斜率放緩,並非對於當前出口存量規模減半。不過,雙方均未公布基準、年度規模與監督安排,中方文本亦未確認這一數字;諒解不等於有約束力的協定,落地仍取決於後續技術磋商。後續關鍵觀察窗口在2027年1月的歐盟部長級會議與3月第三輪中歐貿易磋商。

  純電價格方案落地存挑戰

  純電汽車最低進口價格機制的推進情況,則揭示了中國新能源車出口歐洲時面臨的一個現實選擇。今年1月,中歐雙方曾就以最低價格承諾替代反補貼稅達成原則共識,但筆者了解到各大車企參與意願有限。關鍵在於,一旦最低進口價格設得過高,價格承諾就會削弱中國純電汽車高性價比的核心優勢;若定價還需向歐洲高端車型看齊,這一優勢將進一步收窄。相比之下,企業即使自行承擔關稅,也可能保有更大的定價靈活性。因此,方案落地難,並非單靠談判就能解決,而是在於制度設計能否符合企業的成本效益考量。(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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