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局獨立審查組落實12項建議 屋宇署致函承建商促遵守規定 大維修須分段進行避免全圍封
就大埔宏福苑火災成立的獨立委員會報告就職權範圍(一)共提出79項建議,其中23項與房屋局獨立審查組工作有關。房屋局昨日向立法會提交文件指,獨立審查組已落實12項建議,其餘11項亦已開始推展。已落實建議包括凡涉及多於一座樓宇的大型維修工程,所有外牆維修必須分階段進行,避免全圍封「火燒連環船」;部分較舊樓宇的樓梯間或升降機大堂保留可開啟的窗戶,進行大維修工程期間必須確保關妥,並在長遠檢討是否改以密封防火窗取代。屋宇署署長已於上周四(29日)向建築專業人士及承建商發出通告函件,提醒及敦促業界必須嚴格遵從7項規定。
●香港文匯報記者 文森
房屋局向立法會提交的文件指出,獨立審查組在宏福苑事件後、去年12月起加強巡查其管轄範圍內正進行大型維修工程的樓宇,包括5個「居者有其屋計劃」屋苑及「租者置其屋計劃」屋邨,涉及共29幢樓宇。
已發出24個糾正警告
行動包括對大型維修工程增設常規突擊巡查,截至今年9月,審查組巡查上述屋苑或屋邨共316次,包括277次棚架巡查,以及39次突擊檢查地盤有否防火屏障(包括防火門及防火固定窗)被拆除、有否使用可燃物料(例如發泡膠板)鋪設於窗戶等。自審查組進行巡查以來,已發出24個糾正警告。
文件指出,局方決心推動深入的系統改革,並參考5項主要考慮因素,包括在善用業界資源的同時,確保業界嚴格履行責任,工程監管由過往依賴業界自律,轉為政府更主動監管。房屋局並將徹底改革獨立審查組,於本月內成立向常任秘書長負責的「公營房屋樓宇管制組」(見另稿),並即時實施全新的監管制度和設立項目專責團隊。
安全審查不會事先通知
文件同時羅列共23項與獨立審查組工作有關的建議內容及推展情況。其中有12項已經落實,當中5項措施包括禁止採用實地點燃測試作為符合防火效能標準的證據;停止一切有關物料安全審查及投訴調查的事先預約或聯絡通知;為屋宇署和獨立審查組訂定實地巡查的最少次數,並要求相當大部分且具實質意義比例的工程須在施工期間接受強制實地巡查;檢討獨立審查組處理投訴的政策和審查表格的行事方式;要求獨立審查組透過合適的平台,告知屋宇署個別強制驗樓計劃項目出現的事宜,屋宇署亦應及時通知獨立審查組其政策的任何實質改動,例如與地盤安全巡查有關的政策。
此外,屋宇署署長已於上周四(29日)向建築專業人士及承建商發出通告函件,提醒及敦促業界嚴格遵從7項已落實措施,包括即時禁止於棚架上使用可燃的臨時物料;即時禁止於棚架上存放易燃的臨時物料、木板或建築棚架物料;即時禁止在窗戶及外牆使用可燃物料;即時禁止在所有逃生途徑開設「生口」,若無可避免,逃生樓梯的任何開口須以具有與原來防火屏障同等耐火性能的臨時防火屏障作防護;規定逃生途徑的所有窗戶均裝設達到指定標準的防火玻璃或耐火玻璃;部分較舊樓宇的樓梯間及升降機大堂如設可開啟窗戶,進行大維修工程期間必須確保關妥;就有多幢樓宇的屋苑,如涉及多於一幢樓宇的大型維修,必須將外牆維修分階段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