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意見】助內企把制度差異轉化為可管理落實商業安排

●黃巧欣表示,企業可在香港找到不同司法管轄區的專業法律支援,以及未來在北部都會區的發展,為行業提供更多發展空間。圖為北部都會區。 資料圖片
●黃巧欣表示,企業可在香港找到不同司法管轄區的專業法律支援,以及未來在北部都會區的發展,為行業提供更多發展空間。圖為北部都會區。 資料圖片

  執業律師黃巧欣在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表示,香港匯聚全球30個司法管轄區接近1,800名海外註冊律師,企業可在香港找到不同司法管轄區的專業法律支援,以及未來在北部都會區的發展,為行業提供更多發展空間。她認為香港律師既要理解內地企業的營商模式和發展需要,也要協助它們理解國際市場的規則,把不同制度之間的差異轉化為可管理、可落實的商業安排,這亦是香港法律界發揮「超級聯繫人」和「超級增值人」作用的地方。

  及早評估適用規則 非產品推出才補救

  黃巧欣以一家希望結合香港科研和大灣區產業資源的科技企業為例指,它可能需要處理技術和知識產權屬誰、各方可以如何使用、日後改良成果如何分配,以及投資者加入或退出時如何安排等。如果涉及人工智能、個人資料或跨境數據,更應由熟悉相關法域的專業人士及早評估適用規則,而不是等產品推出後才補救。「這種服務的價值,是讓科研人員、投資者和生產企業可在較清晰的權責安排下合作。」

  她強調,香港未來需要更多法律服務人才,建議讓不同地方的企業多了解香港在法律服務及其他範疇的獨特優勢,吸引它們在港進行商業活動,產生更多在港的法律需求。同時,可通過北都大學城的發展,提供更多跨法律專業的培育方案,對接高速發展的新世代。

  拆牆鬆綁優化配套 調整審批節奏效率

  律師陳子遷認為,香港應充分發揮自身普通法及完備法治體系的獨特優勢,助力各行業融入國家發展、邁向國際,未來必須強化法律配套,吸引內地國企、民企,以至東南亞及全球企業來港上市。

  他認為,企業來港除看重融資平台可實際集資外,更是認可香港成熟穩健的法律制度,有信心商務爭議可透過法律途徑妥善解決。相比倫敦,他指香港上市相關律師費用具成本競爭力,然而上市高度受市場窗口影響,若審批流程耗時過長,企業容易錯過行情,影響上市成效,因此期望特區政府可拆牆鬆綁,優化法律配套,在守住合規底線的前提下調整審批節奏、提升整體效率。

  陳子遷強調,香港擁有國際調解院、香港國際仲裁中心等優質平台資源,具備處理跨境爭議的實力,未來應加大國際宣傳推廣,持續打造國際調解及仲裁樞紐,「香港的仲裁裁決可在多個司法管轄區執行,能夠為內地企業『走出去』及參與『一帶一路』建設護航。」

  讓企業懂得善用港法律仲裁服務

  孖士打律師行合夥人傅嘉綿表示,香港在「一國兩制」下既與內地市場有緊密聯繫,同時亦實行普通法制度,並擁有國際化、雙語的法律及專業服務人才,可發揮橋樑作用,把內地企業和國際市場的法律規則、資金及專業服務連接起來。

  他舉例說,內地企業到東盟、中東、非洲或「一帶一路」沿線市場投資基建、能源、科技等項目,法律服務可由項目開始階段協助企業設計交易及融資架構、分配合約風險和處理合規問題,而不是等到發生爭議後才介入,一旦出現爭議,香港亦可以提供訴訟、仲裁和調解等不同選擇。

  展望未來,傅嘉綿建議法律服務應更加與產業結合,針對金融、創科、知識產權、航運、基建等重點產業,培養既懂法律又懂行業的專業人才。特區政府要更主動把香港法律服務帶到內地企業「走出去」的第一線,讓企業從投資和交易初期便懂得善用香港的法律、仲裁和調解服務。

  他強調,香港法律服務最大的價值,是把國家的發展機遇與國際市場的規則和資源連接起來,「如果能把普通法、國際化人才、大灣區制度連接,以及訴訟、仲裁、調解等優勢整合起來,法律服務不但本身是高增值產業,也可成為金融、貿易、航運、創科等其他產業走向國際的重要支撐。」 ●香港文匯報記者 黃子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