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港協同破商事糾紛痛點 文書送達周期180天縮至15天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黃穗 深圳報道)香港文匯報記者近日獲悉,前海法院率先構建的「轉交送達+商事調解」銜接融通機制,已將涉港商事文書送達周期從傳統模式下平均180天大幅壓縮至15天。
據了解,今年7月起,前海法院依據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司法文書送達相關工作規程,針對被告住所地位於香港、尚未確認電子送達地址的商事糾紛案件,依當事人申請及指定,委託特邀調解組織同步推進訴訟文書轉交送達與商事調解,落地「轉交送達+商事調解」銜接融通機制。
該機制充分整合大灣區跨境調解資源,依託深港協同,從多方面解決了涉港商事司法文書送達環節多、耗時長等痛點。一方面,由具備中國委託公證人資質的香港執業律師負責送達工作,固定送達過程與結果,形成合法有效的證據佐證;特邀調解組織同步查明香港送達相關法律規則,出具標準化送達報告,規避兩地法律程序差異帶來的送達效力瑕疵風險。另一方面,前置完成香港商業登記信息查冊,核驗企業註冊地址、董事信息等主體資料,避免訴訟程序空轉。
前海法院副院長宋亮介紹稱,該機制下涉港商事司法文書送達流轉周期,被充分轉化為審前調解周期,矛盾化解的黃金窗口期得以充分利用,「新機制讓跨境商事糾紛化解從『送達起跑』到『調解終點』一氣呵成,為深港兩地當事人節省了訴訟的時間和金錢成本。」此外,該機制契合涉港商事主體重視商業信譽、希望維繫合作關係的需求,在降低企業訴訟時間與經濟成本的同時,減少商譽損耗。截至目前,前海法院已委託特邀調解組織運用該機制辦理試點案件12件,成功送達7件,調解結案2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