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涉事公務員辭職 仍有機制跟進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文森)特區政府就大埔宏福苑火災事件啟動部門首長責任制下的行政責任兩級調查機制,由公務員敍用委員會成立獨立小組,深入調查獨立審查組、屋宇署、消防處及勞工處等四個部門在事件中的行政缺失及個人責任輕重。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楊何蓓茵昨日在接受電台訪問時表示,小組預計會約見近百名相關人員問話,公務員有責任全力配合,絕不能以消極態度拒絕合作。當完成調查並有判斷,例如哪些人需要對缺失負責,以至不足及缺失的程度,小組同時會就處分作出建議,交政府考慮。

  楊何蓓茵表示,是次調查由公務員敍用委員會轄下的三人調查小組負責深入剖析個人責任。調查小組擁有完全獨立性,公務員事務局絕不干預調查運作。

  確保公開透明與合法合規並重

  外界關注到調查過程的透明度,楊何蓓茵強調,政府是為廣大市民服務,人事管理機制是否嚴謹公正,直接關乎市民對特區政府管治的信任度。不過,內部行政調查涉及大量個人私隱及敏感機密資料,因此調查過程不會對外公開,但特區政府必定會以合適方式公布最終調查結論,確保公開透明與合法合規並重。

  在懲處機制方面,楊何蓓茵表明,若調查證實有公務員存在嚴重缺失,特區政府絕不姑息,最嚴重懲處可被革職,其他處分亦包括迫令退休、降級、嚴重譴責、譴責及罰款等。

  對外界關注是否有涉事人員企圖通過辭職來規避紀律處分,楊何蓓茵澄清,截至目前,局方未收到任何相關人員請辭的消息。特區政府設有嚴格制度保障公眾利益,若有公務員在明知受查或被要求提供證供的情況下無合理原因突告辭職,特區政府將視為逃避處分行為,並依法啟動相應機制處理,包括在評估認為屬迫令退休或革職情況下,扣減甚至取消其退休金。

  此外,為解決過往因刑事起訴程序耗時而導致涉事人員長期全薪停職的制度問題,特區政府正加快修訂《公務人員管理命令》,預計今年內正式生效。屆時即使在全薪停職期間,局方亦可依法扣減其最高不超過50%的薪金。

  楊何蓓茵補充,獨立委員會報告特別肯定了絕大多數公務員恪盡職守、勤勉盡責的工作態度。她呼籲社會各界及廣大市民切勿因個別事件以偏概全,否定全體公務員隊伍的努力與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