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修局」把關圍標刑事化 根治樓宇維修治理沉疴


  聞正聲

  「問題的開端在於圍標。」——行政長官李家超日前在記者會上一針見血的分析,揭開特區政府加強打擊樓宇大維修圍標問題的序幕。宏福苑大火獨立委員會報告於10月29日公開,政府同日宣布推行多項系統性改革,改革的核心正是將圍標惡行刑事化。此外,又成立由警方、廉政公署及競委會組成的跨部門特遣隊;並設立樓宇維修支援及服務局(維修局),編制顧問及承建商「預審名單」,直接為業主指派驗樓顧問、代辦招標及評標。這套「組合拳」不僅是對災難的嚴肅交代,更展現了政府根治樓宇治理沉疴的政治魄力。

  事實上,政府不同執法機構,過去亦多次以執法行動打擊圍標,較為轟動的有沙田翠湖花園圍標案,該案涉及的賄款高達4,400萬元。為了進一步加大打擊圍標的力度,政府決定將圍標納入《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賦權執法部門可針對嫌疑人按相關法例行使傳召問話、要求提交資料或物料、凍結資產,以及沒收犯罪得益等法定權力。將圍標納入《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後,法庭亦可因應涉案情節嚴重,對社區受損害的性質及程度,或罪行普遍程度而大幅加重刑罰。

  政府決心打擊樓宇維修工程圍標

  另外,政府亦會將圍標納入現行的《廉政公署條例》,一旦圍標行為涉及貪污,廉政公署即可就該等罪行行使其法定權力;值得一提的是,《截取通訊及監察條例》也將會適用於圍標罪行,令執法機關可以依法更加有效搜集這一類具有高度隱蔽性犯罪活動的證據。最後,政府會修改《競爭條例》,賦權競爭事務委員會採取刑事民事「雙軌執法模式」;在最新建議下,一經定罪,參與圍標者最高可被判十年監禁,罰款1,000萬元、違法所得商業收益總值的三倍,或違法期間每年度本地營業額的50%,三者中最高的一項為準。

  除了修訂法例,為執法部門提供更多強力的法律武器去打擊圍標外,政府亦會成立打擊樓宇維修工程圍標「聯合特遣隊」,成員將來自警方、廉政公署及競爭事務委員會,整合各部門的執法權力主動出擊,由特遣隊展開聯合調查或互相協作支持,提升震懾力,並加強情報收集和交流,務求在打擊圍標方面做得更好。

  今昔問題形態已不同

  當然,單是加強打擊圍標還未足夠,政府仍需要在技術和專業層面,協助私人樓宇業主物色合適的維修承建商。就此,政府將設立樓宇維修支援及服務局,逐步接管市區重建局有關樓宇維修的服務,協助業主委任驗樓顧問及為業主提供承建商名單,並確保顧問服務到位;屋宇署則會審批由顧問提交的驗樓報告,及確保施工過程符合法例,同時會最少每半年定期巡查及安排突擊抽查。

  樓宇維修支援及服務局的設立,是政府綜合了當下最新情況,並且了解過小業主的需要後作出的安排,核心考慮之一,是大維修涉及複雜的專業知識,小業主未必有能力去維護自身權益。然而,有媒體卻將設立樓宇維修支援及服務局的建議,與2015年當局曾經拒絕成立獨立監督機構打擊圍標一事相提並論,這種對比手法明顯並不恰當。

  10年前的社會情況、建築工程業界生態,以至「圍標」的手法等,都無法與今天直接類比。正如財政司副司長兼署理房屋局局長黃偉綸所說,「小型工程監管制度」自2012年推行,令樓宇維修工程「由無王管」走向有序可依,但現時發現制度有不足,過往太信賴專業人士,但當中亦有「害群之馬」,因此需要適時調整平衡。

  黃偉綸的說法,在宏福苑大火獨立委員會的調查報告中亦可以得到印證。報告揭示,今天的圍標問題已經發展至建築和工程專業人士跟不法分子串通舞弊、兩者深度交織;換言之,不是十年前的決定「錯了」,而是今天的問題形態已經超出當前制度設計所能處理範圍。

  完備方案助力打擊圍標

  即將成立的樓宇維修支援及服務局,未來將直接介入樓宇大維修流程,編制和管控有關顧問和承建商「預審名單」、直接為業主指派驗樓顧問、為業主就委聘工程監督顧問和承建商代辦招標和評標工作,定期檢視表現,確保工程監督顧問盡職監管工程質素、施工後在各重要節點向業主提供獨立意見等,提供可靠服務協助業主履行維修樓宇的責任,為業主把關;配合各項打擊圍標的新措施,毋庸諱言,這是在宏福苑慘痛教訓之後,政府以全面、系統化、切實可行的方式,正面回應「老大難」的圍標問題。

  一場重大災難之後,社會最需要的是確認制度是否真的被修正、漏洞是否真的被堵塞。宏福苑報告公布當日,涉事的政治問責官員主動辭職以示負責,公務員紀律調查亦隨即啟動,政治與行政問責並行,加上完整的打擊圍標方案,可見政府改革方案的速度、層次與透明度。政府敢於正視積弊、承擔改革成本,正顯示政府擔當有為的表現。社會各界應聚焦於改革措施能否落到實處,支持政府改革,與政府並肩,一同走完這條改革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