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私營機構同被點名批評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文森)今次報告點名了4間私營機構,指它們都要對這場災難負上不同程度的責任,包括盈利豐棚業有限公司。該公司知悉並參與更換棚網,以圖在規管部門實地巡查時蒙混過關;而該公司在其他時間使用非阻燃棚網,則為居民帶來危險。報告指出,阻燃棚網的價格約為非阻燃棚網的兩倍,由此可以推斷,宏業指示盈利豐採用非阻燃棚網乃蓄意的決定,目的是削減成本,以從工程合約中獲取最大利潤。

  不能藉歸咎宏業而避責

  報告引述代表獨立委員會的資深大律師杜淦堃所指,盈利豐不能藉歸咎宏業而規避責任,因它並無合約義務應允宏業採購替換棚網的要求。證據顯示,是盈利豐按宏業的指示,作出向這些供應商訂購非阻燃棚網的決定。

  「橡皮圖章」禍及多處樓宇

  此外,中華發展工程有限公司多次向消防處提交關閉通知書,以求在文件上符合規定,沒有履行監督消防裝置關閉情況的重要責任,令所有居民的生命安全在火警發生時受到威脅。報告還特別提到,這類「橡皮圖章」的安排不僅僅涉及宏福苑,中華發展亦有為其他樓宇維修項目提供類似的服務。

  批物管公司漠視火警鐘被關閉

  另一方面,置邦興業有限公司作為宏福苑的物業管理公司,除其他事項外,它容許並非註冊消防裝置承辦商的職員,關閉全部八幢樓宇火警警報系統的電源。由於火警警報系統被關閉,事發當日沒有火警鐘提醒居民發生火警,釀成慘劇。報告批評置邦犯下嚴重錯誤,大大減低居民及早從火場逃生的機會。置邦是受業主委託在大型樓宇維修工程期間管理大廈事宜的物管公司,報告建議物監局可考慮在研訊結果公布後,採取適當跟進行動。

  最後是宏泰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它負責為宏福苑的消防裝置進行年檢及相關工程,該公司在處理屬嚴重問題的消防安全隱患事宜方面表現消極被動,應予以批評。與上文提及的其他各方相比,報告指宏泰消防的責任可被視為較輕微。委員會明白宏泰消防並非發出關閉通知書的註冊消防裝置承辦商,但作為註冊消防裝置承辦商,宏泰消防在進行工程時如發現涉及重要安全隱患的事宜,理應主動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