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責見擔當 改革護安居
董启真 濟南市政協委員 香港山東社團總會常務理事
昨天,行政長官李家超率領多位司局長會見傳媒,就宏福苑火災向罹難者家屬及全港市民鞠躬道歉,同日公開獨立委員會報告,並宣布問責安排和一系列改革措施。「港澳平」文章肯定特區政府嚴肅問責、聚力改革的擔當。筆者認為,特區政府這一系列回應最可貴之處,在於既有直面問題的擔當,也有解決問題的章法。
查明事實 責罰相適
火災發生僅半個多月,特區政府便成立由陸啟康法官領導的獨立委員會展開全面調查。其後,委員會舉行30場聽證會,傳召80名事實及專家證人,檢視逾100萬份文件。報告查明,火災發生及迅速蔓延的主因是承建商和工程顧問等的違法違規行為,政府4個監管部門亦存在不足和缺失。委員會並就此提出合共120項改革建議。先查明事實,再談責任,報告向社會公開,每一項結論都有證據支撐,問責與改革便有了堅實基礎。
此外,火災問責追責的問題最受關注。刑事責任方面,屋宇署已就宏福苑維修工程涉及的259項違規事項,檢控涉事顧問公司、承建商及多名董事和註冊檢驗人員,罪責最終由法庭依法裁斷。行政責任方面,行政長官李家超啟動「部門首長責任制」,調查獨立審查組、屋宇署、消防處及勞工處有否人員失職,限三個月內完成。政治責任方面,報告點名監管缺失最嚴重的獨立審查組隸屬房屋局,問責制下主要官員須為轄下部門的缺失承擔最終責任,局長何永賢請辭獲行政長官接受並報請中央政府,此乃問責制應有之義。三個層次各有標準和程序,互不混淆亦互不替代。對此,「港澳平」作出「實事求是、責罰相適」的評價,十分中肯。
鑒往知來 系統施治
回望1996年嘉利大廈大火,41人罹難,當年的調查同樣提出不少建議,惟交由各部門分頭消化,經年累月,社會關注漸趨淡靜。毋庸諱言,樓宇維修制度的不少積弊在回歸前已然存在,屬體制機制的深層次問題,唯有「刮骨療傷」方能根治。今次改革正是從根源入手:立法禁止維修工程圍標,最高可判監10年、罰款1,000萬元,並設「聯合特遣隊」加強執法;成立樓宇維修支援及服務局,改革屋宇署架構,年底前向立法會提交《建築物條例》修訂建議;建立跨部門中央數據系統,以人工智能標示高風險工程和承建商。120項建議由政務司司長領導的督導委員會專責跟進,可避免重蹈嘉利大廈調查建議被束之高閣的覆轍。
問責與改革之外,善後安排同樣見以民為本的成色。特區政府確保受災居民「有屋住、有錢拿、有人陪」,長遠安排上以高於市價收購業權,業主可收取現金自行置業,亦可「樓換樓」購買全新資助房屋。迄今為止,已有99.3%的業主接受該方案。如此高的比率,說明方案是設身處地為居民着想。正如「港澳平」所指,特區政府出台的系列措施「堅持以民為本」,與社會各界「團結一心共克時艱」。
宏福苑大火的教訓重於千鈞。問責與改革的態度和章法均已明確,接下來的關鍵在於逐項落實到位。經此一「役」,期望本港的樓宇安全得到切實提升,讓廣大市民更加安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