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裝置關閉擬須事前審批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朱欣欣)為回應獨立委員會報告,保安局及消防處將推出一系列重點措施。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表示,針對消防裝置關閉通知書制度不理想,建議修例將主要裝置關閉由事後通知提升為法定事前審批,關閉期不得超過60天,並會就大型樓宇維修進行跨部門聯合巡查。此外,政府會加強監管承辦商,修例將註冊改為每5年續期一次並引入「適當人選」評估,違紀者可被即時暫停註冊。
在消防法例改革上,政府擬將發出虛假消防證書的最高罰則大幅提升至罰款300萬元及監禁3年。在優化消防安全投訴處理機制方面,消防處將承擔「兜底」責任,即時指派聯絡員跟進涉及消防安全的個案,跨部門個案亦會跟進至相關部門接手為止;消防處將設立全新的「大型火警防控總區」,專責統籌高風險場景應變、大維修樓宇風險監控等。
設「聯合特遣隊」打擊圍標
為打擊樓宇維修工程圍標,政府將成立由保安局局長統籌的打擊圍標「聯合特遣隊」,成員涵蓋警方、廉政公署及競爭事務委員會,主動展開聯合執法;將樓宇維修圍標刑事罪行納入《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的指明罪行,執法部門可依法傳召問話、凍結資產及沒收犯罪得益。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表示,法例已修訂並自今年7月17日起全面禁止地盤內吸煙,承建商須承擔地盤禁煙的法定責任;勞工處會添置配備紅外線熱感應鏡頭的無人機,以及研究結合AI影像分析協助執法,並會配合市民舉報發出定額罰款或進行檢控,爭取法庭判處較高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