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與老撾簽課稅協定

  香港文匯報訊 香港特區政府財政司司長陳茂波昨日在香港與老撾副總理兼財政部部長山迪帕進行雙邊會議,並共同見證署理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浩濂與老撾財政部副部長Soulivath Souvannachoumkham分別代表香港特區政府和老撾政府簽署全面性避免雙重課稅協定。

  陳茂波表示:「老撾是東南亞國家聯盟(東盟)成員國,也是共建『一帶一路』國家,與香港在經貿和投資等領域的合作潛力龐大。協定有助促進兩地經貿聯繫,進一步發揮香港作為連接中國內地與國際市場的『超級聯繫人』和『超級增值人』的獨特角色,並為推進區域經濟融合創造有利條件。」

  他在雙邊會議上向山迪帕介紹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最新發展,包括在資本市場、綠色及可持續金融、財富管理、國際競爭力及稅務政策等方面的優勢,以及特區政府推動香港發展成為全球黃金交易、清算及儲備樞紐的舉措。雙方亦探討進一步深化合作,共同推動高質量共建「一帶一路」。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於今年3月和7月分別在香港和老撾與山迪帕會面,商討兩地盡早簽訂協定。這份協定是香港第61份協定、今年的第6份,亦是本屆特區政府簽訂的第16份,標誌着特區政府積極拓展協定網絡持續取得成果。

  他透露,香港已與7個東盟成員國簽訂協定,以東盟總人口和總國內生產總值計算,佔比均超過70%。協定闡明兩地的徵稅權,讓投資者更有效評估其跨境經濟活動的潛在稅務負擔及避免雙重課稅,有助促進雙邊貿易和投資。

  根據這份協定,香港居民在老撾繳付的稅項均可根據《稅務條例》(第112章)抵免香港就同一筆收入所徵收的稅項。老撾向香港居民徵收股息的預扣稅稅率將由現時的10%降至最低5%,利息的預扣稅稅率亦由現時的10%降至5%。

  協定將在雙方完成有關批准程序後生效。就香港而言,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會根據《稅務條例》就協定作出一項命令,該命令會以先訂立後審議程序提交立法會省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