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解讀】「賣臉」容易退出難
「所謂『賣臉』並非簡單的肖像買賣,實際上同時涉及肖像權許可以及面部生物識別信息授權兩層法律關係。」廣東美利天律師事務所專職律師、廣州市律師協會社會責任貢獻律師鄭冬梅指出,肖像權作為人格權,個人有權許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臉部形象;但面部生物信息屬於高度敏感個人信息,一旦納入AI模型訓練,後續想要徹底清除、銷毀相關數據,技術層面難度極高,這是很多普通參與者容易忽視的核心風險。
授權用途必須明確 拒絕永久授權
「當前相關細則行業規章仍在補齊完善階段,平台大多提供預設的格式合同。」她談到現實痛點,這類制式條款往往傾向保護平台方,授權用途、時長、轉授權等關鍵內容寫得模糊寬泛。普通民眾缺乏專業能力審核條款,簽約之後,一旦發生濫用,維權舉證門檻、時間經濟成本都十分高昂。即便權益被侵害,多數人耗不起漫長的取證與訴訟流程。
她特別將明星藝人與普通民眾的授權場景做對比。藝人進行AI肖像商業合作,背後有法律團隊把關,嚴格約束使用期限、使用地域、是否允許轉授權等核心條款,同時也能獲得與風險匹配的高額商業回報。反觀普通人,幾千元報酬背後,卻要承擔生物數據長期外流的隱憂,收益與潛在風險明顯不對等。
她建議,如果市民確實考慮簽署這類協議,務必守住幾個底線:授權用途必須寫得具體明確,拒絕無邊際的概括授權;授權時間要盡量縮短,拒絕數十年或是永久授權;嚴格禁止平台把自己的面部數據轉授權第三方;寫明清晰的退出刪除機制與相應違約責任。
「人格權可以許可使用,但敏感生物信息的交易,不能只看眼前的報酬。」她提示,在專門規制尚未完全落地前,每一個普通人都要謹慎看待這樁看起來簡單的「賣臉」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