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樓滲水新程序試行3個月 接逾1.9萬舉報
香港文匯報訊 由食物環境衞生署及屋宇署組成的聯合辦事處(聯辦處),已由今年7月16日起在全港試行調查私人樓宇滲水的新檢測程序。環境及生態局副局長黃淑嫻昨日在立法會會議上表示,截至10月22日,聯辦處共接獲19,048宗滲水舉報,全部均有個案經理跟進,其中12,746宗(約67%)已完成第一階段檢查,並就4,322宗懷疑滲水單位個案發出「建議維修通知書」,約佔舉報總數23%以及已檢查個案34%。聯辦處已就427宗個案展開第二及第三階段調查,約佔已發出「建議維修通知書」個案總數的10%。
黃淑嫻在回覆議員郭芙蓉的提問時表示,「建議維修通知書」限期屆滿後,聯辦處的目標是在12個工作天內到涉事單位核實情況。自今年8月21日起,發出的「建議維修通知書」陸續屆滿。截至10月3日,聯辦處就涉及的1,827宗個案中,已核實其中828宗,並正積極跟進餘下個案,包括與當事人協調上門時間,以及按個案複雜程度安排跟進工作等。
在已核實的828宗個案當中,有424宗(約51%)已解決滲水問題,另有29宗(約4%)因能提供證明正安排維修而獲得延期,其餘375宗個案則進入第二及第三階段調查。
初步數據顯示,在新程序下,「建議維修通知書」能有效推動業主及早進行維修,達至加快處理滲水問題的政策目標。
黃淑嫻補充,聯辦處如在完成第二及第三階段調查並確定滲水源頭來自上層單位,便會向沒有履行責任的上層單位業主發出「妨擾事故通知」和繳款通知書,追討檢驗費用。由於新程序於今年7月中開始推行,預計要到12月中左右,才有機會出現經調查確定滲水源頭,並向相關業主發出「妨擾事故通知」和追討檢驗費用的個案。
檢驗費用將按實際支出計算,包括政府為進行檢驗所需的人手、聘用外判顧問公司(適用於第三階段調查)、運輸和物料費用、監督費用,以及部門行政開支等,估計不少於17,000元。
郭芙蓉會後提出三項優化建議,一是向樓上業主寄出「建議維修通知書」時,主動提供簡單易明的「懶人包」及市建局「樓宇安全貸款計劃」申請資訊,並在有需要時轉介區議員及關愛隊協助長者業主申請;二是優化「35%濕度」取證標準,所有濕度處於邊緣水平的個案(如28%至34%)若現場有水漬、影片等佐證,應綜合證據覆檢;三是聯辦處內部應建立專責機制,由屋宇署主動對接業主立案法團,並由水務署建立直接跟進通道。